地籍调查土地权属调查
地籍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地籍调查土地权属调查第一节 概述1 土地权属调查的概念
土地权属调查是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权利所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
2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和步骤
调查内容
(1) 土地的权属状况,包括宗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取得土地时间、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土地使用期限等。
(2) 土地的位置,包括土地的座落、界址、四至关系等。
第一节 概述
1 土地权属调查的概念
土地权属调查是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权利所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
2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和步骤
调查内容
(1) 土地的权属状况,包括宗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取得土地时间、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土地使用期限等。
(2) 土地的位置,包括土地的座落、界址、四至关系等。
(3) 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4)在土地管理人员主持下仲裁有关权属纠纷。
(5)整理好土地权属调查资料,作为永久资料归档保存。
调查的基本程序
拟订调查计划
物质方面准备
调查底图的选择
资料整理
街道和街坊的划分
发放通知书
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实地调查
3 土地和宗地的划分
土地的划分
概念:土地划分是指为了满足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所确定的宗地所属地域上的空间层次。根据我国国情,考虑到便于管理,划分的空间层次应于行政管理系统相一致。
(1).城镇地区土地划分:
~省~市~区~街道~街坊~宗地
(2).农村地区土地划分:
~省~县(县级市)~乡(镇)~行政村~宗地~地块(图斑)
(3).地籍区和地籍子区
这两个名词是根据地籍工作的需要而设立的,在我国地籍管理的基层单位为县、区级土地管理部门。实际工作中,地籍区相当于街道或乡镇,地籍子区相当于街坊或行政村。
宗地的划分
(1)、基本原则:
①由一个权属主所有或使用的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划分为一宗地;
②如果同一权属主所有或使用不相连的两块或两块以上的土地,则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宗地;
③如果一个地块由若干个权属主共同所有或使用,实地又难以划分清楚各权属主的用地范围的,划为一宗地,称为组合宗。
④对一个权属主拥有的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如果土地权属来源不同,或楼层数相差太大,或存在建成区与未建成区(如住宅小区);或用地价款不同,或使用年期不同等情况,在实地又可以划清界限的,可划分成若干宗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宗地划分
依据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划分
(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的划分
共有宗的概念:一个地块由几个集体土地所有者共同所有,其间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为共有宗。共有宗不存在国家和集体共同所有的情况。
其划分可依据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划分
(4).城镇以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的划分
依据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划分
( 5).争议地、间隙地、飞地的宗地划分
争议地:有争议的地块,即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属主都不能提供有效的确权文件,却同时提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地块。
间隙地:指无土地使用权属主的空置土地。
飞地:镶嵌在另一个土地所有权地块之中的土地所有权地块。
单独分宗
争议地
间隙地
飞地
、地块的划分
地块是地籍的最小单元,它是地球表面上一块有边界、有确定的权属主和利用类别的土地。
地块应按照土地利用类别来划分;地块界线应与权属界线、各级行政境界线、街道界线、街坊界线保持一致,不能产生矛盾,即权属界线、各级行政境界线、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都是地块界线。但反之不然,地块界线不一定都是权属界线。同时,每一地块的地块界线不能跨越权属界线或其他行政界线,也不能跨越街道界线和街坊界线。在同一宗地内若有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可划分为若干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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