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 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 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 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 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 “生产成本 ”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 利。下面设置 “合同成本 ”和“毛利 ”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 /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 /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 /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 /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 /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 /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 /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 /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 /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 /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 /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 /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 /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 /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 /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 /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 /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 /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 /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 /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 /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 -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 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 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 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 相当于制造待业的 “辅助生产成本 ”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 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 /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 /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 /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 /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 /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
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 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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