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目标:加强药品销售步骤质量管理,严禁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
2、范围:适适用于本企业销售药品质量管理。
3、责任: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4、内容: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姓名、岗位等内容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工作牌还应该标明执业资格或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岗执业执业药师应该挂牌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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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私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该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确定,能够调配;
调配处方后经过查对方可销售;
、调配、查对人员应该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根据相关要求保留处方或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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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含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做好销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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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
、卫生,预防交叉污染。
,内容包含拆零起始日期、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使用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卫生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方法、用量、批号、使用期和药店名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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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应该严格实施国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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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一)目标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购进质量和使用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定义
1.首营企业——系指购进药品时和本药品零售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首营品种——系指本药品零售企业向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入药品(包含药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四)内容
一、采购中包含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采购部门应该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质量责任人审核同意。
二、对首营企业审核,应该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以下资料,确定真实、有效: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实复印件;
(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六)《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药品质量确保协议书。
(八)销售人员正当资格证实材料(包含:相关培训证实、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该审核药品正当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药品生产或进口同意证实文件复印件并给予审核,审核无误方可采购。首营品种审核时需附下列资料:
1.供货单位盖有原印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同意文件(同意文号批件、新药证书、注册商标证、有商品名品种应提供商品名同意件);
3.药品质量标准;
4.订价资料;
5.包装、标签、说明书;
6.样品;
7.该批样品出厂检验汇报书。
质管员接到《首营企业资格审定表》及相关资料后,立即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签署意见后报企业责任人审定。
质管员接到《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签署意见后交物价员核定价格、签署意见,然后报企业责任人审批。
四、以上资料应该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五、经企业责任人同意同意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首营品种方可经销。
处方药药销售管理制度
(一)目标
为加强药店销售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国药品管理法》
2021年药品销售管理核心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