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
医学影像质量评价体系(试行)
为加强我市医学影像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落实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参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影像诊断报告书写规范》、《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监测规范》WST-76—2011及相关管理制度、诊疗常规、相关工作制度等制定我市医学影像质量评价体系.
一、医学影像质量评价小组职责
各单位应逐步成立统一的影像科,即普放、CT、MRI、介入融为一体的医学影像科室。设置医学影像质量评价小组,在合肥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指导下负责科室设备、技术、诊断、护理等各方面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医护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督促核心制度在本科室贯彻落实。
2。重视科室医疗安全管理,建立科内质量安全、缺陷登记,对发生的缺陷及时妥善处理,指导改正,并及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汇报。
3.每月进行科室医疗质量检查并记录。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对医学影像的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并进行监督,持续改进。
4.对本科室新职工、进修实习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本科室工作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并督促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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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量评价小组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开展质量考核工作;协助科主任组织、实施质量与安全学习、培训工作;协助市质量控制中心对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细则进行修订。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与反馈及总结.
,分析、,以及改进质量控制的意见上报至合肥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
二、医学影像质量评价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中级以上医师及技师、总住院医师和相关护理人员,人数在3-5人或5—7人.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核查。
3。质量评价小组成员中,技师主要负责X线、DSA、CT及MR检查扫描过程的质量控制。医师主要负责诊断操作、介入诊疗的质量控制和影像诊疗质量报告的控制。护理人员主要负责接诊及检查诊疗过程中护理质量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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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像科室工作人员准入要求
1.从事放射诊疗的医师、技师及护理人员应经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取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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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放射科诊疗应有执业医师资格,技术人员应已取得技师资格,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四、影像及诊断质量评价方案
,对抽查的技师进行质量评价,结果记入每月的绩效考核。
。核查X线、CT、MR摄片体位是否符合标准:胶片尺寸统一,影像放大比例统一,不同时期检查,图像放大比例前后一致等。评价影像质量,分析不合格片和差级片原因,提出改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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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日常诊断读片的同时,从诊断角度,对影像质量进行评价,发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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