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长学习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自今年6月2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在中国含有十分主要的意义。它不但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和对违反纪律行为给处分的部门规章。更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仅设定了76种详细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要求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此次“条令”的颁布之前,也有多种“禁令”,如中央政法委的“四禁令”、公安部的“五禁令”等等。地方公安部门下发的类似“禁令”就更多了。从特征上来说,“禁令”多属于因应某一时段违法违纪行为多发的态势,暂时针对特定现象发出尤其强调。就规范警察的行为而言,一个主要的方面,就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负担。在这个意义上,“条令”对于处分的详细化、刚性化,实现了立法上的科学性。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派驻林区行使公安机关职能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森林公安派出所是森林公安机关的前沿阵地,也是最基层单位和多功效的战斗实体。它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一方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一方百姓安居乐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明良好的社会环境的重担。作为基层派出所所长,要充足认识派出所的极端主要性,要自觉做到以所为家,爱所胜过爱家,时刻想着辖区人民的安居乐业,恪尽职守,做忠诚于人民的森林卫士。
经过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认真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只有经过不停学习,才能深入提升本身政治素质,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念;深入激发自己在工作中知难而进,坚韧不拔,奋发有为,创优争先的进取精神;深入增强群众观念,更加好地坚持群众路线,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停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只能经过不停学习,才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标准,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不停发扬光大;经过不停学习,使自己深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上级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保持政令、警令通畅,使民警保持一派生气勃勃的政治生机。
经过对《纪律条令》的认真领会,我深感本身的责任重大。派出所所长是公安机关同犯罪斗争第一线的关键人物,既是战斗员,又是指挥员、管理者,要想把派出所工作搞好,所长必需想在前,干在前,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大家,这是最有说服力的领导。伴随公安队伍的不停壮大,派出所的新民警越来越多,所以,所长既是这些新民警的领导者,也是她们从事公安工作的导师,所长的品格、才能、知识、作风怎样,不但关系到整个派出所工作的成绩,而且直接影响新民警的成长和进步。
多年来,伴随林区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全方面开启,出现了人、财、物大流动的局面,给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带来新的问题、新的矛盾。保护森林资源,阻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的任务日趋繁重,林区违法犯罪也出现了作案团伙化,工具当代化,手段智能化的新特点;另外,森林防火的任务也是重上加重。怎样适应新形势下森林公安工作的需要,已成为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改革的主要课题。作为所长,要大胆改革,锐意创新,狠抓打击违法犯罪,发挥派出所的尖兵作用;抓治安管理,发挥派出所的服务作用;抓安全防范,发挥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抓为警清廉,发挥派出所的“窗口”作用。这些作用的改变,越来越要求所长领导工作的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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