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科技学校董事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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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科技学校自创办以来,管理规范,发展势头良好,但受办学场地、资金、实训设备等条件制约;万州轻工机械总厂拥有场地、技术、设备设施优势,并愿向多元化方向前进。双方为共同发展,经重复协商,决定整合双方有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经过校企合作、产教合一,并吸引部份个人投资,重组原万州科技学校。全体股东根据,中国企业法》、《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本章程。x版权全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重庆市万州科技学校
第二条住所:重庆市万州区龙宝镇银碗街15号及万州区龙宝厦门路1124号。
第三条性质:学校为段绪红等自然人和重庆市万州区轻工机械总厂联合出资举行的不以赢利为关键目标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宗旨: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全方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经过校企联合、产教合一,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能、有专长、守纪律的初中级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建设一所渝东区名符其实的职教示范学校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第五条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万州区教委,登记管理机关为万州区民政局,学校接收万州区教委和万州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董事会章程对学校股东、董事、监事、校长含有约束力。
第七条全体股东无担任董事,董事会为股东会,股东会亦为董事会。
第二章资金
第八条学校由4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置。
第九条股东名称、出资形式、出资额一览表:
注:包括轻工总厂、原万州科技学校及各自然人在本章程生效日之前发生的债务,不得在本章程生效日以后以学校资产进行冲抵。
各股东筹集的81万元股资中,原万州科技学校2021年12月28日前的已置校产及无形资产以55万元计,其中段绪红拥有万元,谢作叙拥有万元,夏拥有万元。轻工总厂折旧中巴车计2万元。其他股资全部以现金方法注入。有形资产表及无形资产说明附后。
各股东新入股资金,在本章程经全部财会手续完善,全部股东签字,相关部门同意、核准以后三个工作日内注入全部新入股资金的30,余额在2021年5月20日前陆续注入。
第十条学校享受股东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学校的债务负担责任。学校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负担民事责任,含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后,由学校向股东签发《出资证实书》,《出资证实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学校各持一份。《出资证实书》遗失,应立刻向学校申报注销,经学校董事会审核同意后给予补发。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业务范围:
1、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和短期培训相结合。
2、举行专业:计算机技术类专业、电子信息技术类专业、机械制造技术类专业、餐饮服务类专业、对外贸易类专业等。
3、骨干专业:机械制造类专业、电子信息技术类专业、计算机技术类专业。
第四章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三条股东权利
出席股东大会,依据出资额享受表决权;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统计和学校献策务会计汇报;
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会组员。
按出资百分比分取红利。
优先购置其它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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