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化解矛盾纠纷十方法
公安派出所辖区治安环境通常全部较为复杂,多种家庭、邻里、集体、婚恋、社会等矛盾大量出现,有的矛盾因未能立即化解,演变成群殴、伤害,造成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针对这一复杂的社会现象,从构建社会主义友好社会入手,结合公安机关“三基”建设,实施警务前移,本着小纠纷不出小区警务室,大纠纷不派出所的工作标准,充足发挥调解纠纷主力军作用。笔者结合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总结出十种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方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是“快刀法”。针对很多纠纷起因简单、发生忽然、情节后果轻微的,民警快速分清责任,指出各自的错误或相互赔礼道歉或过失人的一方向对方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在案发觉场当场调解处理。
二是“法制教育法”。有的纠纷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其行为已经违法,在调解过程中适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让当事人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三是“当场训戒法”。对通常性、无后果的邻里纠纷以说服教育、劝解为主,对过失方当场训戒,达成知错就改的目标。
四是“热压法”。有些纠纷起因情节即使比较复杂,不过非责任比较明确,而且不立即处理可能造成矛盾激化,这时就要趁热调解,并尽可能达成书面协议。
五是“冷却法”。对起因复杂,情节曲折,责任不够明确或一方是强势一方是弱势却双方对立情绪大的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先将事态控制住,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处理”后再进行调解。这种方法关键适合用于个人和集体、单位等群体性矛盾纠纷。
六是“说服开导法”。因经济、劳动等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往往因情绪失控,不顾法律胡干蛮干,对这类纠纷采取说服教育、亲情诱导来唤起当事人良知,避免其发生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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