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管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建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市政公用设施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桥涵、隧洞、城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规划定点工作。负责事权内建成区城市主干道、城市主干道桥涵、隧道、城市照明、景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雕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市绿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有关管理规范的制定。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及其附属公共绿地的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对权限内园林绿化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拟订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拟订城市供排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供水、城市排水管网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建设中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项目的规划及审批工作。
(七)负责燃气行业综合管理工作。拟订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燃气经营单位落实行业规范、标准。监督指导燃气工程建设及备案工作。
(八)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民生服务热线12345、12319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十)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综合验收。
(十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根据“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精简审批环节,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推动“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事项取得重大突破。参与并联审批、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最大限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性。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便捷、服务更优质。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整合实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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