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温文明委〔20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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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迎接建党90周年,进一步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提升农民工文明素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助推我市“六城联创”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文明办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1〕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关爱温州农民工 倡导文明新风尚”为主题,以就业培训、权益维护、文化生活、身心健康、子女关爱、素质提升
“六大关爱行动”为重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人们积极为农民工送温暖、献爱心,传承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推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对温州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农民工创业创新、共建美好温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把温州建设成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关爱行动。以“送岗位、送信息、送技术、送知识”为重点,做好岗位挖掘、就业信息对接、技能充电、知识普及等各项志愿服务工作,帮助农民工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发挥有关部门劳资对接的职能作用,组织举办各类农民工就业公益性招聘会、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等,为企业招工和农民工就业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志愿者参加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基本情况调查,收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等就业服务,帮助农民工尽快找到满意的工作。以实施“星火计划”、“雨露计划”为依托,组织专业志愿者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志愿者向从事高危险性行业和特殊工种的农民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劳动保护能力。
牵头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经合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县(市、区)、各功能区
2、开展农民工权益维护关爱行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工地、工厂和招聘会现场,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广“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队”的做法,组织法律志愿者自觉接受农民工委托,参加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机构开设法律咨询热线,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志愿服务联系点”,使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发挥基层调解员作用,畅通农民工诉求表达渠道,帮助解决劳务纠纷,力争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各功能区
3、开展农民工文化生活关爱行动。深入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搭建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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