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汇报
根据20xx年10月15日县委林书记、县政府张县长《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的报告》的批示精神,结合20xx年9月18日国家审计署wang 站发布的“关于省5个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中
涉及我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将相关情况汇报于后:
一、 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本情况
我县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乡镇党委政府 的组织下,计生、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征收理念和征管方式不断创 新,征收面和征收到位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征收长足进步,取得了显著成 效。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主要借鉴了南充市嘉陵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办法, 即从
源头抓起,计生、公安部门互相配合支持,公安派出所在新出生婴儿上户时必须 查验村两委、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意见才能上户,通过“软着陆”的方式征收社会 抚养费,避免了因社会抚养费征收引发的恶性事件。截至 20xx年9月底,全县
,其中:,20xx年征收 ,,,20xx年1-9 。大大缓解了乡镇经费压力,为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的正常开 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但经过调查解剖,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也还存在征收标准不统一、 征收到位率低、自 裁量权过大、票据结算不及时、坐收坐支等一些问题,需要 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突击难点,严格依法行政,有 效遏制违法生育。
二、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 征收标准不统一,自 裁量权过大。乡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标准不 统一,自 裁量权过大,少征、漏征现象比较突出,对同样事件的征收对象,有 的乡镇征收达到万元以上,有的乡镇征收 2000-8000元不等。任隆、宝梵、明 月等镇乡一般征收在5000-6000元,标准较低。
(二) 财政供养人员违法生育现象有所抬头。据了解,少数单位的财政供养 人员采取隐匿、躲藏等方式偷偷违法生育,通过各种关系和途径取得户籍,逃避 查处。
(三) 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一是不按时结算票据。有的乡镇未严 格执行县上要求每月底结算票据的有关文件规定, 有的乡镇
3个月或半年结算一 次,有的乡镇长达一年结算,甚至跨年度结算。二是社会抚养费资金未及时解缴 财政专户。有的乡镇收取社会抚养费后“体外循环”的时间较长,要拖上 3个月 后才上交财政专户。三是个别坐收坐支和超范围支出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些乡镇 未将计生事业费专门用于计划生育工作,挪作他用。
(四) 乡镇计生十部队伍不够稳定。部分乡镇计生办缺乏专职十部,计生办 主任事业人员,甚至村官担任,有的计生办人员调整频繁,业务水平有待于进
三、下步工作建议
我县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有些问题具有普遍性,在全市、 全省甚至全国一些地方也都存在, 但只要我们方法得当、措施有力,查处违法生 育也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 20xx年以来,全县每年计生人口出生约在
5000-7000人范围内,少数违法生育人数约占20知右,每年违法生育人员达1000 人以上,加上过去漏征少征的,全县每年社会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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