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目标:
1、全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为零。
2、全矿生产安全事故重伤为2人。
3、全矿生产安全事故轻伤为3起。
二、奖惩办法:
1、全年零死亡奖励安全矿长2万元;矿长15万元;总工程师12万元;机电矿长1万元。
2、全年零重伤奖励安全矿长3千元;矿长2,5千元;总工程师2千元;机电矿长15千元。
全年1人重伤奖励安全矿长25千元;矿长2千元;总工程师15千元;机电矿长1千元。
全年2人重伤奖励安全矿长2千元;矿长15千元;总工程师1千元;机电矿长05千元。
3、全年全矿轻伤事故不超过3起(含3起),奖励安全矿长3千元;矿长25千元;总工程师2千元;机电矿长15千元。
4、全年全矿死亡1人罚安全矿长2万元;矿长15万元;总工程师12万元;机电矿长1万元,死亡人数增加罚款翻倍。
5、全年全矿重伤人数超过3人(含3人)罚安全矿长2千元;矿长15千元;总工程师1千元;机电矿长05千元,重伤每增加1人,罚款递增05千元。
6、全年全矿轻伤事故超过3起(不含3起),罚款与第5条相同。
三、三违界定及处罚办法:
第一节 特別严重违章
1、井下吸烟,携带烟草或点火工具下井的。
2、爬蹬跳运行中的车辆,乘座刮板运输机的。
3、斜井运输超挂车的。
4、瓦斯检查假检、漏检的。
5、不按规定执行有掘必探的,探孔不按设计施工的。
6、井下放糊炮,明炮的。
7、放炮不设岗,有人进入警戒区以内的。
8、将雷管炸药带到井上不交库的。
9、带电检修开关或停送电操作失误的。
10、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拉门施工的。
11、瓦斯超限作业的。
12、排放瓦斯期间出口回风路中不切断电源、或不撤离人员的。
13、在瓦斯积聚区20米范围内强行作业的。
14、与积存瓦斯的老巷、空区误透的。
第二节 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
- 采煤专业
﹝-﹞严重“违章”
1、采煤工作面进入空顶区作业者。
2、发现煤壁,顶板破碎,支护不符合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3、工作面局部冒顶或过断层,破碎带不及时采取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4、支柱连续三棵失效的。
﹝二﹞一般“违章”
1、柱子支在浮煤上,不按规定穿鞋的,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不符合巜规程》要求的。
2、回柱作业时,不执行底“先支后回” ,“一人操作-人监护” 制度的。
3、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对漏顶区进行接顶的。
4、支护不及时造成人为空顶的。
5、支护顶粱上方有接顶不实的
6、临时支护不起作用的。
7、把柱子支设在人行道内,造成人行道不畅通的。
8、单体柱未拴防倒绳防倒勾,防倒绳断股严重,无可靠的防倒措施的。
9、出现支柱三棵连续间距超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10、连续三棵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
11、伞檐不及时处理的。
12、回柱时不使用专用工具的。
13、采煤工作面支柱排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4、放炮时对支护管线未采取保护措施的。
15、回柱后不按指定地点堆放。
二、掘进专业
﹝一﹞ 严重违章
不执行“敲帮问顶” 制度、空顶作业
不使用前探梁或前移不及时的。
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的。
迎头打眼、装药平行作业的。
巷道贯通时造成贯通侧冒顶的。
独头巷道维修时,不按规定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的。
独头巷道维修或处理破碎顶帮时,维修地奌以里有人的。
﹝二﹞ 一般性“三违”
掘进迎头支护不合格未进行整改,继续施工作业的。
锚杆支护巷道支护质量不合格就喷浆的。
打眼支护及维修巷道单人作业的。
危岩活矸不及时处理的。
三、 机电
﹝一﹞、严重“违章”
在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时,带电作业;
各种供电设备保护未投入使用或甩掉保护;
电气设备失爆的;
不执行停、送电制度的;
带压检修风、水管路和液压管路的;
不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靴、不站在绝缘台上进行高压送电的;
7、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现象不及时处理的;
8、无措施或不按措施要求进行电、气焊作业的;
9、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使用保险带时固定不牢;
9、运输机车不佩带灭火器的、灭火器过期失效的。
﹝二﹞、一般违章
违反停送电规定停送电的;
电器设备不接地的;
变电所无专人看护或无人看护沒上锁的;
4、 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一般性机电事故;
5、维修电工不穿合格绝缘靴,不带验电笔,不挂停电牌的
6、不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的
四、 提升运输
﹝一﹞ 严重违章
斜井或斜巷提升运输时,违反“行人不行车” “行车不行人”制度的。
斜巷提升超载的
绞车提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