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社会治理中探究摘要: 随着公民社会的兴起、社会治理的发展, 非政府组织是区别于政府( 公共权力部门), 企业( 盈利部门) 的组织和机构, 也被称为" 第三部门" ,是公民社会的基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开始在全球兴起,在诸多领域都有其影响力,发挥着第三部门独有的作用, 促进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客观的社会现实表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公民社会的标志性特征。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在美国、日本等地是非常成功的, 成立了大批的各种形式各种类型的非政府组织。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人们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并向多样化趋势发展, 随之我国社会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也不断加深。在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情况下, 供需矛盾的解决亟需第三部门的出现, 作为公众也需要大量非政府组织的去实现他们的诉求。关键词:非政府组织; 社会治理最近一年多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真正做到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而在现实社会中, 能代替政府部分职能解决社会矛盾问题的便是非政府组织。但他们也需要大众关注和参与,并且更深入的参加到社会治理当中。一、非政府组织的概念所谓“非政府组织”( NGO ), 又称为“非营利组织”( NPO )、民间组织或公民社会组织( CSO ) 、第三部门( The Third Sector )等,是指在第一部门(政府部门) 和第二部门(市场部门)之外的一切社会团体、志愿组织或民间协会的统称。非政府组织就是合法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 有着志愿性质的自主管理的非成员组织, 其内部管理呈现网格化体制, 在社会公共服务、公共救助、公益事业等方面体现自身作用。是不同于政府机构和市场部门的第三部门,是公民社会特有的部门组织。二、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的优势现代治理理论认为: 现代社会中的公共事务, 政府和市场会存在一定状态下的失灵,而决定事务的还有所谓的第三方势力,即公民的意愿,更好的更成熟的社会发展, 会使得政府和市场失灵变得不那么重要, 因为它本身就可以弥补这些缺陷, 在西方自由民主精神和理念的一再普及和发扬下, 西方社会政府一直在频繁的改革, 普及文官制度、推进政治家和治理官不同的体系, 通过让民众参与更多的公共治理来保证政治民主, 改善事务治理。这也表明需要政府和社会自己的友好合作关系, 非政府组织就是其中的润滑剂, 来左右其中的平衡, 弥补中间的缺失, 提升公民社会的同时也提升了政府的价值。(一) 资源配置的优势。在公共物品的生产使用领域, 由于其在市场中带有的属性, 会出现垄断性、外部性和信息不完全性, 而想实现最高效的配置, 只是依靠市场价格的机制是不够的, 市场失灵也并不只是经济市场的具体的那一块调节措施的失败,而是市场无法达到理想效率的问题, 当市场失灵后, 政府的干预可能会使经济环境变得更加恶劣, 即政府失灵理论的理念。对于这一困境, 非政府组织的介入就成为该问题解决的关键。非政府组织作为社会团体自我治理的一种形式, 它在自身管理和工作中更注重的是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目标,而且没有那么多利益性质的干扰,加上本身带有志愿的组织形式, 其扁平化的模式在工作或者处理社会事务中反应速度比起层级生严的政府组织要快的多, 也更容易组织, 宽松的环境, 成员志愿服务的心态, 拥有着共同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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