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学生先进个人奖学工系统操作指南(学生) 一、综合测评操作指南因评定学生先进个人奖依托系统综合测评结果,学生需首先在学工系统综合测评管理中确认自己的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适用于专科生,智育,即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适用于本科生)、德育基本等级分、学院附加分加(减)分、德育加(减)分, 体质健康标准成绩, 并提交测评申请。学生未提交测评申请,则系统不会计算该生在班级(专业)的综合测评排名。班级或专业综合测评排名仅限于已提交测评申请的学生。班长负责班级内学生的德育基本等级分、学院附加分加(减)分、德育加(减) 分的录入。学生待班长完成班级测评任务后,方可登陆系统进行操作。 1 、学生等待班长完成班级测评任务后,收到可登陆系统,提交测评申请的通知。 2 、登录系统,在系统菜单综合测评管理中,选择测评信息提交。 3、、点击提交测评申请,可以查看自己相关成绩及附加分。说明:平均学分绩适用于专科生, 智育,即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适用于本科生。 4 、确认无误点击,保存,生成测评学期成绩,等待辅导员审批。说明:如果有误,告知班长, 班长核实后,由班长在系统内进行修改。 5、测评成绩公示中可以查看自己成绩及已提交测评同学的成绩。班级排名, 则需要待后台执行排名后班级名次方能展示。二、学生先进个人奖申请操作指南 1、完成综合测评,等待综合测评审批完毕。 2、登录系统, 在待处理事宜有提醒点击进入或在系统菜单评奖(助) 申请管理中选择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 2 、选择拟参评奖项,点击申请此奖项。 3、核对、填写相关内容。蓝色圈中数据仅供确认, 红色圈中数据需录入。特别说明: 上学期学分绩点及下学期学分绩点的填写按如下要求: 将展示的综合测评成绩, 录入评奖学期学分绩点, 另一学期学分绩点录入 0。当出现按钮点击没有反应时, 请确认申请表内容中所有带* 的内容是否输入完整并且正确! 4 、录入后,可预览,确认无误,提交。 5 、等待辅导员、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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