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实施职员持股计划理论思索和操作框架
一、 职员持股计划和产权改革
中国企业改革目标是最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明确企业法人地位, 建立由企业自主经营、 自负盈专亏管理制度, 确立企业全部者和经营者分离经营模式。 因为中国全部制是全民全部制国有企业最终全部者为全体人民, 而在现实中, 有“全体人民”来对全部国有企业推行全部者权利和责任显然是不现实、 所以在中国, 是经过政府作为全体人民代表进行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负全部者权利和责任。 不过, 因为政府同时又作为经济管理者, 政企不分很轻易造成效率低下, 滋生腐败等弊端; 另外, 企业职员即使作为全体人民一分子, 从理论上拥有企业一份全部权, 不过因为全部权分散和监督成本高昂, 使得企业职员缺乏工作主动性。 所以, 在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 经过产权改革, 理顺财产隶属关系, 处理国有资产“代理”问题是肯定, 也是改革成功前提, 而职员持股计划作为一个将企业部分全部权授予企业职员, 使其不仅含有取得劳动酬劳权利, 同时也能够享受全部者酱利得权利, 这对于处理国有企业中出资主体缺位问题是含有现实意义。 另外, 对于中央确定国企改革中“放小”政策而言, ESOP是一个可行路径, 而且含有比其它出售方法更有利地方。
二、 职员持股计划和企业法人法理结构完善
现代企业制度下, 企业全部权和经营权分离, 这么即使含有一系列优点, 但同时也带来了如监督代理问题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制约着企业经营效率提升和企业发展。 因为全部权和经营权分离, 通常来讲, 全部者和经营者效用函数是有差异, 所以企业经营者们包含职员就有能为了自己利益而去损害全部者利益。 而全部者为了预防这种现象发生, 就需要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是基于这么部分考虑建立起来。 不过在这种治理结构下, 企业全部者仍然需要付出代价来监督经营者行为以维护自己利益, 一旦这个成本高出一定程度, 全部者就会放弃监督, 造成经营者为其本身利益, 违反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 损害企业利益, 损害企业效率。 企业通常经过这种治理结构北后某种激励约束机制来处理这些问题, 实践证实, 只有这种激励约束机制才是决定企业效益最关键原因。 而职员持股计划经过职员购置企业股票方法, 使得职员成为企业全部者, 就处理了全部者和经营者利益冲突问题, 从而可减弱“内部人控制”, 降低代理成本, 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三、 中国企业职员持股实践问题思索
中国企业职员持股是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时诞生。 即使实施股份制企业发展得很快, 不过职员持股却没有走规范发展道路, 而且发展也很不平衡。 依据中国学者研究, 现在国有股份制企业中内部职员持股关键表现出以下多个特点。
1、 职员持股平均化和强制性
有企业以平均摊派手段要求企业全部职员出资入股, 前一时期更有企业筹集资金硬性要求, 假如职员不购置职员股就意味着自动下岗。 强制情况随职员出资持股多少依次有: 持股上岗、 调整到酬劳低、 不合理岗位; 降低劳动酬劳, 取消其它正当酬劳, 取消其它正当权益, 扣、 停发工资和资金等等, 这显然违反自愿入股标准。 而实际上, 在人人持股又没有建立起对应制衡制度情况下, 和改制前没有什么区分。
2、 职员持股福利化
企业股权结构改善最终目标是促进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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