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doc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 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 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 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 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 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 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 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 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 要阐述的。
—、教育法规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
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 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 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仁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 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权利 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
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
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 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 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 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 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 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 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 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 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 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 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 心问题。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
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 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 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 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 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 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 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
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 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 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政府 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 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K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2、招收学生 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 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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