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塑钢门窗 )分项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河南省祁湾建筑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曹门新城29#、30#楼 工程分包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开封市顺河区朱屯村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检测、包验收.
工程量: 竣工后以甲方最终总决算面积计算。
1.4 合同价款:
1、88系列单框白色中空玻璃(5+9A+5)推拉窗,承包综合单价:205元/平方米.
2、88系列单框白色中空玻璃(5+9A+5)推拉窗(防火窗),承包综合单价:205元/平方米。
3、88系列单框白色玻璃推拉窗(阳台),承包综合单价:145元/平方米.
4、60系列普通塑钢中空玻璃(5+9A+5)推拉门(阳台),承包综合单价:240元/ 平方米。
5、60系列普通塑钢中空玻璃(5+9A+5)平开门(商铺),承包综合单价:243元/平方米。
6、铝合金百叶窗,承包综合单价:210元/平方米
以上综合单价包含框、扇、纱窗和所有配件.
2。工作内容
框、扇、纱窗、所有配件和封闭打胶等购买、制作、安装、保修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甲方责任
3。1向乙方提供塔机或提升机,保证施工期间的水、电需要,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人员的住宿.
3.2 委托 董威威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结算.
3.3协助乙方作好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
、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2。1。5按约定拔付工程款。
4。 乙方责任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负责保修工作,办理施工所需的材料检验、批准手续等所需证件、批件检验检测手续,承担发生的费用,解决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防火、用电安全规定,做好各项记录,参加竣工验收,做好自身财产和所施工项目的安全防卫、保护工作和垃圾清运工作.
、建设单位和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及设备、管线、周围建筑物,负责成品保护。
5。 工期
5。1该合同工期为 天
5.2乙方进场后提供进度计划,施工中乙方要严格按其施工计划实施,按期(或提前)完成阶段施工,每阶段对照计划每拖延一天承担1000元违约金,累计计算.
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影响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
6。。玻璃:北玻、南玻、安波。型材:海螺、实德、中财、美迪、正方。密封胶:龙口。五金:新乡三力。胶条:开封龙庭。纱窗:尼龙。材料价格如有出入以图纸设计和会审纪要及建设单位的签证为准。
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检验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如有延误甲方有权扣除工程款,因材料采购和材料质量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2在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按定额),其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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