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山湖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doc女山湖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 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 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救灾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各司其责的原则。
第三条 救灾应急工作应坚持依靠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社会捐助, 国家给予必要救济和扶持的方针。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发生的冰雹、洪涝、干旱、雪灾、火灾等突发性 自然灾害。
第二章 预案启动的条件方式
第五条 灾情按受灾程度划分为特大灾、大灾、一般灾、轻灾四级。
一次性灾害造成灾区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
1、 倒塌房屋3000间以上,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
2、 死亡人数10人以上;
3、 直接经济损失1亿以上。
(-)一次性灾害造成灾区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
1、 倒塌房屋1 000间,损坏房屋3000间以上;
2、 死亡人数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
(三) 一次性灾害造成灾区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一般灾:
1、 倒塌房屋100间,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
2、 死亡人数3人以下;
3、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四) 未达到一般灾划分标准的均为轻灾。
第六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村要迅速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镇政府和民政 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发生特大灾和大灾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报告内容主 要包括:灾害种类,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采取的措施, 灾区生产、生活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 救灾应急反应行动规模根据灾情大小确定。一般灾和轻灾由镇政府 负责;大灾特大灾上报市政府给予救助。
第八条 镇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根据灾情迅速采取应急反应行动,并对灾 情进行全面核查,核定灾害损失和等级。
第三章 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成立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救 灾应急领导小组即为抗灾救灾指挥部,领导、组织和协调救灾急工作。
镇政府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
成员单位。
第十条镇政府救灾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关于灾情的汇报,安排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组织成立应急管理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
(二) 同时向市市级应急机构上报告灾害情况及救灾工作情况。
(三) 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四) 根据需要申请上级部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救灾捐赠物资接收工作。
第十一条 镇政府救灾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镇政府应 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综合协调办事机构。主任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有关单 位为成员。其主要职责:
(一) 迅速了解、汇总、核查灾情,评估灾情损失,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二) 传达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受灾村和相关部 门落实救灾措施。
(三) 组织筹集调运救灾资金、物资。
(四) 及时开展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 承担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各村负责本村救灾应急工作,制定本村救灾应急预案,设立相应 的应急机构。
第四章 救灾的准备
第十三条 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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