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东四管理区东头微地形绿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海城市东四管理区
文件编号:CYZFCG2017154
编制单位: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承包商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协议
第三部分 工程需求及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 相关格式文本
第五部分 工程量清单
海城市东四管理区东头微地形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各施工单位:
因建设施工需求,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海城市东四管理区东头微地形绿化工程议标,工程项目的详细情况提供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海城市东四管理区东头微地形绿化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CYZFCG2017154 采 购 人:海城市东四管理区
代理机构: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
项目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工期要求:拟定开竣工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
实施地点:海城市东四管理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3、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
4、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专家推荐,设有第二次报价,本项目第一次和第二次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谈判报价超过谈判控制价最高限价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四、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供应商可持‘投标邀请书和投标邀请书(函)回执单’到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
五、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整),谈判保证金须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1)收取保证金的方式:现金或转账。
(2)收款单位: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城支行
(4)银行账号:290856314062
(5)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412-3232769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6日09:30时(北京时间)
2、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17年09月6日09:30时(北京时间)
3、地址: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发出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结果公告之日。
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4、经查实,供应商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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