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印花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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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五类:立合同人、立据人、立帐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需要注意的是,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节税目、税率(熟悉)
应税凭证类别
税目
税率形式
纳税人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
订合同人
‰
‰
‰
按租赁金额1‰
‰
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1‰
(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
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1‰
‰
二、书据
‰
立据人
三、帐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帐簿人
四、证照
、许可证照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例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项目有( )。(2000年)
【答案】ACD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应纳税额= 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 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一、13个税目计税金额的确定:
,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如果是以物易物方式签订的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
,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如果有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可不并入计税金额(原材料应按购销合同另交印花税);但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应并入计税金额。
【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甲公司提供价值30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25万元,乙公司提供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甲公司应纳印花税275元。( )(2002年)
【答案】√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应纳印花税=(30+25)׉×10000=275(元)
【例题】
某电子企业4月与某工厂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受托加工一批专用电子部件。合同规定,电子企业提供价值70万元的原材料,并提供价值15万元的辅助材料,另收加工费20万元;
应纳税额= 70׉+(15+20)׉=210+175=385元
,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应以
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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