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运行岗位交接班管理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珠海发电厂运行岗位交接班的一般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珠海发电厂运行交接班的管理。 2 引用标准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订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主机运行 交接班的一般要求 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交班人员应努力做好工作为下一班创造条件, 接班人员应详细了解情况, 为本班的安全经济运行打下基础,做到“交班清楚,接班满意”。 处理事故时, 一般不得进行交接班, 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统一指挥下, 协助处理事故; 事故处理完成, 整理好事故调查所需要资料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交接班; 若因设备或系统原因, 导致短期无法处理时, 必需在工作告一段落时, 并整理齐资料做好记录才能交接班。 在进行重要操作时, 一般情况下, 不进行交接班, 但遇机组启停时,应在某一稳定工况下进行交接班。 接班时不准有醉意表现, 有醉意或有严重病症的人不得进行接班,交班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应拒绝交班,并报告当班值长。 一般情况下,交班前 30 分钟,不进行重大操作,不办理工作票手续。 交接班人意见不一致, 不能进行正常交接班时, 应经双方值长研究解决。 交班 交班记录的主要内容有: a. 本班的操作记录(不包括正常的调节操作)和设备停复役情况。 b. 发现或消除的设备缺陷,以及采取的措施。 c. 本值发生的设备异常情况或异常操作。 d. 接到的上级指示、命令通知、试验计划、技术措施和设备异动报告。 e. 交班前的运行方式和下一班须做好的工作及注意事项。工作票的进行或终结情况及前个值和本值的未完工作。 将指定的卫生区域清扫干净。 将工具、资料、钥匙、仪表整理齐全并清点好。 将规程制度规定的定期倒换试验等工作进行完毕并做好详细记录。 将所有已开的工作票和尚未开工的工作票分别整理好。 交班前半小时各岗位值班人员应向值长汇报本岗位工作。化学、燃料值班班长应同时将情况汇报值长。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本班设备系统运行情况以及设备缺陷处理情况, 并精心听取询问和意见, 做好详细解答。 应在规定时间办理交、接班手续, 交班人员应待接班人员签字后方可离开岗位。 交班时间规定不少于 10 分钟。 接班 各岗位人员按本岗位分工管辖范围, 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运行纪录、运行日志、缺陷记录、检修记录等, 缺陷和异常的发展情况及处理情况, 设备检修及系统隔离情况, 实际的设备状态、运行方式、主要参数。 离职时间较长( 半个月及以上) 的运行人员回班时, 应了解本岗位的设备和操作变更情况, 经本值值长考核后方可进行接班工作。 检查中对不明之处应仔细询问, 直到弄清楚为止, 若发现新情况与记录不符的应立即同交班人员核实。 清点本岗位使用的工具、资料、图纸、钥匙等。 在交班签字前不得操作任何设备, 除非事故处理时交班人员要求协助以外。 接班人员经检查认为可以接班,应在值长宣布接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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