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煤矿企业安全献一策
作为一个煤矿企业,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煤矿企业长久坚持的安全指导方针。“安全第一”说明了安全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地位,它是煤炭生产的头等大事,不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场所,什么情况下,“安全”全部是第一位的;“预防为主”强调了抓安全工作的策略,在安全工作中,要以预防事故为中心,预先发觉、判别、判定可能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对应的防范方法,变事后分析为事前预防。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必需把安全管理的关键放在预防上。
树立“预防为主”的超前意识,把安全事故消亡在萌芽状态。应关键抓好“三前”意识:
一是“防在前”。安危原因总是共存于一切事物的整个过程之中,要居安思危,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能习惯于不出事故不知道,出了事故吓一跳;不出事故不关心,出了事故才去找原因。除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外,任何事故全部是能够避免的,之因此会发生事故,只是因为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超前意识,忽略了平时的安全工作,才未能立即发觉和排除隐患,直到隐患扩大、恶化,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要做到防范于未然,必需具有超前预计和预防事故的能力,并有一个严、细、勤、实的工作作风。还要加大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把各项防范方法落实在事故发生之前,将事故隐患消亡在萌芽状态。只有这么,才能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才能使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点。
二是“想在前”。煤矿企业的每一位职员,在天天工作之前,首先要想想安全,想到经过什么措施,采取什么方法,利用什么手段,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才能确保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她人、我不被她人伤害、我不让她人受到伤害”。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该大力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意识,时时到处以我为中心,“我”字当头,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这么,在煤炭生产的大军中,千千万万个“我”,就是一个偌大的“安全防护林”。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不停强化和提升职员素质,查找和消除多种不安全原因,尽可能地降低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不停加大生产现场和工作环境的整改力度,使职员把安全变成了一个习惯,把安全掌握在自已的手中,因为安全不但仅是一项制度、一个文化,更是一份人性的关心和呵护。“我要安全”是因为我要幸福,爱自已,就要确保自已安全,为了爱我们和我们所爱的人请你切记安全,让安全变成一个习惯。要做到这些,就必需有强烈的超前意识。只有这么,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做在前”。在生产过程中,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原因和还未整改的缺点等等,要事先判别和判定可能造成发生伤害事故的多种原因,尤其是重大事故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果断的方法,消除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在前”,要认真分析多种事故的原因,从中找出部分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演。要对安全生产现实状况,作业现场的基础情况等,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思想上行动上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麻痹和懈怠,切实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总而言之,在我们煤炭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需人人树立超前意识,只有树立安全的超前意识,才能把多种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我为企业安
2021年我为煤矿企业安全献一策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