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瑞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 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 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通过岗前培训,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三、职责(一)、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撰写;协作和监督工伤管理工作。(三)、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四)、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五)、行政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 正式上岗) 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六)、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行政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四、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工伤事故处理(一)、员工发生工伤, 部门班/ 组长应保持现场并在 30 分钟内通知公司安全员、行政部部长及部门领导, 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 重伤送往“塘下人民医院”或“瑞安市人民行文发文行政部拟稿行政部审核签发抄送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组长抄报总经理各副总主题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浙江东瑞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医院”,小皮伤如割伤、划伤等破皮轻伤的在车间办公室进行包扎处理,稍重的指定在“罗凤卫生院“就诊, 具体由“安全员及行政部部长”根据伤情判定去向医院)。(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等手续。(三)、公司专职安全员在出现工伤当日,做事故伤害调查,了解员工受伤经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并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填写好《事故调查报告表》交行政部。注意字迹工整、清晰, 事故发生经过的叙述要准确、简洁、明晰,备注一栏中要填好 3 名以上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四)、行政部行政助理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三天内为工伤人员办理工伤事故登记手续。(重特大事故必须在 12 小时完成所有的申报程序) (五)、行政部行政助理根据上报的《事故调查报告表》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在员工受伤之日起 30 天内交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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