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古镇镇关于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一条 为吸引强优企业到古镇投资,进一步做大做强照明灯饰产业集群,增强我镇经济发展后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镇投资的新办外商投资及国内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镇政府批准,可享受本办法第三条优惠措施。
   (一) 世界500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 照明灯饰行业内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照明灯饰行业内国家级品牌企业。
   (四) 镇内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
   (五) 市内LED照明、太阳能光伏产业高新技术企业。
   (六) 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或营销中心。
   (七) 省级以上品牌企业建立总部经济(营销中心和研发中心)。
   (八) 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享受该优惠措施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镇政府设立古镇镇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办证办照、优惠措施落实、奖励办法实施、项目补助申报及其它服务跟踪。
   (一)新引进和增资扩产企业
    1、新引进企业。对新上投资额15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从建成投产年起,3年内新增税收分别按镇财政实得新增税收收入的50%,返还企业发展生产。
    2、企业增资扩产。
新增投入1500万美元以上或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以上,以项目建成投产的上一年度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全镇平均增幅为基数,新增投资形成超出基数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环比方法逐年计算,3年内由镇财政全部奖励给企业;
新增投入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以项目建成投产的上一年度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全镇平均增幅为基数,新增投资形成超出基数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环比方法逐年计算,第1年由镇财政全部奖励给企业,后2年由镇财政按50%奖励给企业。
    3、符合以上第1或2项企业,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不含地价)、产出强度达到300万元/亩和缴税20万元/亩,可按不高于古镇现行市场地价80%配给用地。
    (二)上市企业
    1、对完成上市前辅导,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享有按古镇基准地价作价入股配套用地。
    2、企业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上市辅导,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国内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的,镇政府给予100万元补助,创业板则给予50万元补助;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镇政府给予100万元奖励,创业板则给予50万元奖励。
    3、镇内企业通过“红筹”形式在境外成功上市,并且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在本镇辖区内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企业上市后,企业新增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镇财政按40%连续两年奖励企业。
    5、镇内企业在异地“买壳”、“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本镇的,视同改制上市,享受同等奖励措施。
    (三)企业设立经济总部
    1、总部企业应同时具备如下四个基本条件:(1)在古镇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在古镇税务登记,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本镇(合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3)总部企业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且其中不少于2个为镇外企业;(4)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
    2、根据总部企业职能,在认定中需符合以上四个基本条件,还应同时符合如下规定:(1)制造业总部。注册资本或净资产30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15亿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本镇入库税金500万元及以上,且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的税收占50%以上;(2)高端服务业(指设计研发、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业)总部。注册资本或净资产5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本镇入库税金150万元及以上,且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的税收占50%以上;(3)商贸服务业总部。注册资本或净资产5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本镇入库税金200万元及以上,且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的税收占50%以上。
    3、企业建立总部经济租赁镇内生产、办公场地,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企业年缴税500万元以上,按照当地段当年度市场平均价格的30%给予一次性12个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企业在古镇建立经济总部所投入建设研发、检测、物流、机加工等生产性服务平台,资金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可参照上述第(一)款第1和2项给予税收返还或税收贡献奖励。
   (四)企业新增税收贡献
    1、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同比正增长企业,按企业当年纳税额1%奖励。对年纳税额超过1亿元以上企业,增加奖励50万元;
    2、对年纳税额超过

古镇镇关于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1314042****
  • 文件大小45 KB
  • 时间20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