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乡2021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做到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及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根据《县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民政办,由民政办主任罗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主任负总责,挂村干部、文书、妇女主任和各组组长为成员,全面负责该村的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既要认真复查清理,又要确保稳定。
二、复查清理范围和标准
(一)复查清理的范围为:各村目前正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户。
(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
2、户籍迁出本乡的;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已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其他脱贫情况。)
4、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的;
5、享受低保期间购房、建房、装修现有住房(危房改造除外)或添置小汽车、高档电器、贵重首饰的;
6、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7、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好吃懒做拒绝劳动的;
8、有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且尚未改正的;
9、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
10、无正当理由,越级上访和缠访的。
三、方法步骤
(一)加强宣传
6月29日乡召开全体乡干部、各村书记、主任参加的乡2021年城乡低保复查工作动员安排布置会,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会,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复查清理
各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组成的
2021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核查评议小组,逐户对每个低保户的财产、住房、成员收入、劳动力状况等逐项登记,填写入户调查表(表附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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