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三 验收组意见
验收组验收意见:
2017年9月20日,犍为县环保局主持召开了犍为县石溪卓金凤生猪居 宰场“犍为石溪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犍为 县环保局、犍为县农业局、建设单位犍为县石溪卓金凤生猪屠宰场,会议组成验 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在听取企业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 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 项目验收资料齐全、详实、真实可靠,符合验收要求。
二、 该项目为搬迁项目,从犍为县石溪镇街道迁建至犍为县石溪镇画眉村 1
组,■方米。新建标准化屠宰场,项目厂房(屠宰车间、分割车 问、待宰圈舍等)、办公室、检疫室等约 2000平方米,配套污水处理站等相关附 届设施。建成年屠宰生猪2万头生产线。犍为县农业局丁 2016年11月10日以“犍 农发[2016]89号”对该项目建设选址进行了批复;犍为县环保局丁 2017年4月
17日以“犍环审发[2017]10号”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 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总投资 400万元,其中环 保投资68万元。1、废水:本项目按照“活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有站 区排水系统,雨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排入地表水体;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 现象;本项目建设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均化(水解酸化)、生物 降解(序列间歇式活性污泥法,SBR、二沉”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气: 屠宰臭气,采用车间通风,排气系统中安装除臭剂处理方式;锅炉采用生物燃料 燃烧后经排气筒排放。3、噪声:选用先进的设备,采取设备隔音、减震等措施 4、 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分别进行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固 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
四、 验收监测情况
犍为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依法规范了排污口, 2017年8月经乐山金标环境 监测中心有限公司监测,项目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满足 1、废水:《肉类加工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 (一级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2、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五、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SO2 ; NOx ;烟尘:。
水污染物:CODcr ;氨氮: ; SS :
六、 企业建立有环保机构,配备了专职环保人员 1名,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七、 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 污染防治措施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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