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教代会通过)
一、奖励: (一)、教育教学方面获镇(校)级、县(局)级、市(局)级、省(厅)级、国家(部)级优秀或先进表彰的(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据),分别奖励奖金:5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 (二)、对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必须是获稿费的),以稿费单原件和发表刊物在教科室登记有效,在县级刊物、地级刊物、省级刊物、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实行稿费双酬(因发表教育教学方论文获多少稿费,学校就奖多少稿费),对只发表或未推广的不能与该条要求兑现。对学校工作写成通讯或简报上沿河教育网或沿河教育报的,每上一篇奖励10元。 (三)、对经学校组织的学生知识竞赛、考试竞赛或教育活动竞赛获指导奖的,镇(校)级、县级、地级、省级、国家级,每获奖一次[以荣誉证书为据(不论获奖学生多少按本次活动所获最高奖奖一次)]分别予以奖金: 1、一等奖奖金50元、奖金100元、奖金150元、奖金200元、奖金250元。 2、二等奖奖金40元、奖金80元、奖金120元、奖金160元、奖金200元。 3、三等奖奖金30元、奖金60元、奖金90元、奖金120元、奖金150元。
(四)、对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获奖(以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奖证为据)的,论文评比获县级、地级、省级、国家级的奖励如下: 1、一等奖奖金50元、奖金80元、奖金120元、奖金150元。 2、二等奖奖金30元、奖金60元、奖金100元、奖金120元。 3、三等奖奖金20元、奖金50元、奖金80元、奖金100元。
该类奖若同一次获同一样奖项不同等次按最高等次奖一项。
(五)、对由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说课竞赛、学科或教学技能竞赛获镇(校)级、县级、地级、省级、国家级,每获奖一次奖励如下: 1、一等奖奖金50元、奖金80元、奖金120元、奖金150元。 2、二等奖奖金30元、奖金60元、奖金100元、奖金120元。 3、三等奖奖金20元、奖金50元、奖金80元、奖金100元。
(六)、对自己在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的经验总结或做法得以在镇(校)级、县(局)级、地(局)级、省(厅)级、国家(部)级推广运用的,分别奖励: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
(七)、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且在学校教育教学中起到模范带头引领作用的,并取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分别予以奖励: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八)、以上(一)——(七)项奖励若有交叉或重复的取最高一项予以奖励,不能重复奖励,并且在领取相应奖金时必须向教科室提供奖证复印件和论文(经验总结)复印件,并由教科室出具受理凭证后,后勤处才能兑现,否则,学校不予受理。
(九)、转化差生奖:任课教师所在班级,转化差生成绩显著,有差生转化过程资料,由学校定性(学校有记录)、定量认定差生(学校记录认定为差生),教师有转化计划,过程资料、差生转化后情况表现,经学校认定确实为突出(出勤率高或无事假旷课、违规违纪率低或无、学习成绩明显提高、任课教师和本班学生予以肯定评价)的,每转化一个奖励50元。
(十)、教学奖 1、学科质量奖惩
(1)、每一位教师的教学质量奖,以该教师所任学科的人均分加起来除以所任学科科目,得出该教师本期任课的教学
淇滩镇初级中学教学奖惩条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