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本规定,明确产品(工作)质量事故的认定,建立处罚标准,惩戒责任者,达到保证产品质量的目的。
一、产品(工作)质量事故的释义:未遵循公司管理流程导致客户投诉、退货、产品返工、工作失职等事件。
二、产品(工作)质量事故的范围(以下作为参考)
责任部门∕岗位
主要事故现象描述
产品开发
l 因产品BOM弄错,导致物料买错
l 因产品设计原因导致质量不稳定,造成客户投诉或退货。
新开发或优化的产品没有经过评审和确认,直接将产品投入
生产。
计划物流
l 内勤开错产品型号,客户要求退货。
l 因货运送错货物或货运质量原因造成包装破损,而运输单位又不愿承担损失。
采购
l 未按采购流程操作或在未经评审的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
l 采购的原材料不能及时到货,延误生产和交货。
因采购的包装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产品退货。
采购的物料于实际到库的数量不符而导致数量不足,延误生产和交货。
库管
l 成品库管员未建立发货台帐,没有记录所发出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造成产品无法实施追溯。
l 发错货物。
l 库存账实不符。
品质检验
l 未按作业标准进行检验分析,导致批量出现质量事故。
在报检期内(正常为两个小时内)未出具检验结果。
l 未按要求保存原始记录和留样造成无法实施追溯。
收到顾客投诉在72小时内没有回复业务员或客户。
来料检验应承担所有来料的检验责任,对于流入仓库批量不良的﹙按5℅计算﹚,给予来料检验员10~100元一次作为处罚
工程生产
l 未按规范操作:包括工艺规范、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定造成损失。
l 因设备保养原因产生故障造成停产。
l 未严格执行自检和互检出现漏检、错检,造成不合格品。
l 配料或领料错误。
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从生产过程的原始记录中进行追溯。
批量性质量问题(按5%计算),给予当站员工10~100元一次作为处罚
其他
本规定未能列举的其他情况,由YFMT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参照本规定处理。
三、质量责任事故及损失认定
1、事故认定:出现产品(工作)质量事故,由总经理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的认定。
2、事故认定程序
l 实行责任事故的报告和逐级报告制度,当事人发生质量事故后,主动向上级汇报。
l 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
l 质量事故产生的损失由财务部核定,总经理根据责任认定和损失金额做出处罚决定。
l 损失超过5000元以上的处罚决定,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不在公司,通过质量负责人员电话报批)。
3、本规定中的损失主要包括出现质量事故产生的往返运费、返工包装、电费、人工成本和增加的部分原料成本、停产等损失。
四、对质量事故的处罚标准
1、违反流程造成的损失,按损失金额的20%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未违反流程造成的损失,按损失金额的10%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2、违反流程未造成损失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加倍,以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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