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符号学与翻译一、引言将符号学理论引入翻译研究的代表人物是巴尔胡达罗夫( 1985) 。他在《语言与翻译》一书中明确指出, 语言单位同任何其他符号一样, 由表达形式和意义内容组成, 意义仅是一种符号关系。巴赫金( 胡壮麟, 2001) 认为,“世界是文本、符号学或符号系统。”符号具有物质性、历史性、社会性、意识形态性、交际性和对话性。巴赫金的符号学观点进一步证实了符号学是一门具有开放性的元科学, 它与众多子符号系统均有纵聚合或横组合的联系, 如符号学与文学、心理学、社会学、语言学、文化学、传播学等。符号学作为社会这一符号网络中的子符号系统, 是适用于翻译研究的( 陈宏薇, 2003) 。 Nida believes," The great advantages of semiotics over other approaches to munication is that it deals with all types of signs and codes, and especially with language as the prehensive plex of all the systems of signs which human employ." ( Nida , 2001 : 376 )“社会符号学要求对所指意义和联想意义给予同样的重视, 因为无论何种性质的符号, 都必须根据整体交流语境并联系所有其他与语言符号结合的符号来加以理解。”( Nida , 2001 : 155 ) 符号学理论认为, 任何符号, 不管是语言符号( 如语言本身)还是非语言符号( 如体态语、超语言符号或者副语言符号等) 均具有意义。意义即关系。不同的语言标示着不同的符号系统; 翻译即是翻译意义; 意义和功能是一篇译作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方面。(唐美华, 2007:145 ) 因此,社会符号学翻译法, 强调翻译是一种跨语言、跨文化、跨社会的交际活动, 翻译的过程就是在译语中寻求功能对等的过程,在意义和功能上尽量做到忠实于源语言。“意义相符, 功能相似”是在社会符号学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翻译标准, 从而实现译文对原文的“信息再现”。(唐美华, 2007:145 ) 二、社会符号学对翻译研究的贡献 1. 翻译即翻译意义。社会符号学翻译法的核心是符号学意义观。按莫里斯(Morris) 的符号学意义观, 任何符号都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实体, 它们是:( 1) 符号载体( vehicle); ( 2) 符号的所指(a represent ofa sign); ( 3) 解释者(an interpretant), 即符号对符号接受者( 解释者) 产生的效果(陈宏薇, 1996 : 91) 。这三部分之间的关系便是符号学的三方面意义, 即形式意义( 符号与其他符号的关系)、存在意义( 符号与所指对象的关系) 与实用意义( 符号与解释者的关系)。它们各有其自身规律。符号的完整意义则是这三方面意义的总和。有的符号只具备一种意义, 有的符号具备两种意义, 有的符号三种义都具备。莫里斯还将他对符号的意义观用于语言研究。他认为语言也有三个方面: (1) 言内意义, 即符号相互之间的关系体现的意义; (2) 指称意义, 即符号与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体现的意义; (3) 语用意义, 即符号与解释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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