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规定
图书室管理规定
一、借书
1、 本馆所有图书对全院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 式。读者入馆必须交验本人校园卡,无证不得入室。
2、 入库时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书库。大衣、棉衣请放在指定位 置。
3、 读者选书时必须持代书板进入库房并正确使用代书板。
4、 代书板的使用:在书架上取下某一册图书时,须将代书板插放 在这一册图书原有的架位上。若所取下的图书不借阅,则放回插 有代书板的位置;若决定借阅该书,则把图书和代书板一并取 下,带出至柜台处交付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5、 选书时请勿将书拉倒、拉乱、放错位置。既不按照规定使用代 书板,又不听管理人员劝告者,图书馆将暂停其借书权利,直到 其改正为止。
6、 选好书、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 缺页、内容与书名不符等现象。如有发现,请当即声明,经工作 人员检查批准后,方可加盖污损章,作为标记,否则责任白负。
7、 凡未办理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图书处理。
8、 若所借图书存在超期或欠款情况时,必须先交清欠款,方可借 书和续借。
9、 要保持书库卫生,请勿在库内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
纸屑等。
10、 在书库选书时,请勿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做不文明举动。
11、 下班前10分钟,工作人员开始清库,请读者白觉遵守规定。
12、 要爱护所借图书及书内条形码、书标等,如有损坏和丢失, 其责任白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3、 请勿在书库内吸烟、使用明火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确
保书库安全。
二、 还书
1、 读者须持所借图书到流通部办理归还手续。不得代替她人还 书,以避免不应有的错误。
2、 还书时,如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图书有新的破损、缺皮、少页、 偷梁换柱及书内条码、监控设施破损、丢失等现象,除批评教育 外,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以相应的处罚。
3、 还书时,如微机显示超期,读者应以微机所显示数额进行交款
(),如超期时间超过 100天,从101 天起超期罚款加倍计算。
4、 凡还书日期在6月10日或12月10日之后,以及在寒暑假期 间应还图书,均可到假期开学后两周内还上。若开学两周后仍未 还,则按超期处理,超期从应还书的日期算起。
5、 凡还书日期在五一、十一节日内的,均可到节日后一周内还 上。若节日后一周仍未还上,则按超期处理。
三、 借书数量及期限
1、 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 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 8周。
2、 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 1册图书,借阅期限为 4周。
八、其它规定
1、 外单位人员到图书馆借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 手续,并按期归还。
2、 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发布通知收回。
3、 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 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 偿
图书馆规章制度
一、 入馆须知
读者应白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
理。
保持馆内肃静,不得高声喧哗、吵闹。
讲究文明礼貌,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馆。
维护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在馆 内吸烟。
爱护图书馆的书刊,不得乱涂乱画、批点、折叠、撕剪、偷窃 等。
爱护公物,不乱动馆内设备、桌椅。
二、 办证规则
新生办证以班为单位,新教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办理,每人交
一张近期免冠半身小一寸相片。若证件丢失,应及时办理挂失手
续,否则一切后果白负。在挂失前借出的图书,概由原持证人负 责。挂失后可申请补办证件。补办证件前,读者应将本人所借图 书全部归还。
补办证件,办理时交相片一张,并交纳补证费: 3元。
办理补证手续两周后到办证处领取新证。
读者补办新证后,旧证立即停止使用。读者如将旧证找回,应 立即将旧证交回流通部注销,补办费用不退。
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调动工作、出国、休学、 退学、进修结业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将借阅证交回 流通部。如果是学生毕业离校,学生须还清图书后以班为单位集 体办理退证手续。各种人员办理离校手续时,如借阅证丢失,需 交纳工本费5元。
三、借阅规则
我院师生员工均可凭借阅证在本馆借阅图书资料。借阅证只限 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她人,或让她人代借图书。如借用或冒用她 人证件,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证件,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
本馆对全校师生实行全面开架借阅。
读者进入外借书库时,出示借阅证,除纸、笔外,一律不得 携带诸如书包、书籍等物品;
入库者在书架上取阅图书时,拿下一本书,要在该位置插入 图书代书板,阅毕不借则按代书板位置把书插回原处,不能随便 乱放,以免乱架;不得擅白藏匿图书,需借书籍,须交图书馆工 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擅白携走。
图书室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