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籍类型及操作详细步骤一、问题学籍类型: 1. 学籍重复,具体包含两种情况: ①有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 是指两个以上学生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 分别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该类处理方式——佐证、变更和删除。②无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 是指两个以上无身份证号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完全一致, 分别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 该类处理方式——佐证、变更和删除。 2. 身份证号错误,具体包含三种情况: ①公安部校验不通过-身份号与姓名不匹配; ②公安部校验不通过-身份号不存在; ③身份证号不符合校验规则。以上三种问题处理方式--变更和删除。二、问题学籍处理的三种方式说明: 1. 如果确认录入的学生学籍信息是重复或者是虚假而造成问题学籍的,则需要删除操作; 2. 如果确认是由于疏忽而录入错误而造成问题学籍的, 则需要变更操作; 3. 如果确认录入学生学籍信息是真实的, 但是在学籍系统中确实和其他学生重复的,则需要进行佐证操作。三、问题学籍处理的三种方式具体操作: 1. 删除①学校录入学生学籍后,还未经过教育局核办,确认需要删除的: 录入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删除申请, 即完成删除操作, 不需教育局审核。②学校录入学生学籍后, 造成和经过教育局核办的学生重复, 且已核办通过的学生确认需要删除的: 已核办通过学生所在的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删除申请, 则教育局再进行核办, 核办同意后, 即完成删除操作。 2. 变更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学生信息变更申请, 并在系统中提交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 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办, 核办通过后, 学生信息即发生变化; 若核办不通过, 则被驳回, 需要学校重新提交变更申请。 3. 佐证身份证号重复,但双方学校都认为本校学生正确而需要佐证的: ①同一区县的学校, 双方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学生信息佐证申请, 并在系统中提交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 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办, 核办原则是,只能通过一个,另外一个自动不通过。②不同区县的学校, 双方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学生信息佐证申请, 并在系统中提交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 两个学籍主管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办,原则上,只能通过一个。如果双方教育局都认为辖区内的学生信息无误且都核办通过, 则需要两个教育局的共同上级进行问题学籍的仲裁, 仲裁的原则是, 只能通过一个,另外一个自动不通过。③若因公安户籍部门造成学生身份证号重复, 要求其中一个学生到公安户籍部门变更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重复,但双方学校都认为本校学生正确而需要佐证的: ①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学生信息佐证申请, 并在系统中提交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 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办, 核办原则是,可以都核办通过。②学校和教育局须严格核实学生相关材料, 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四、关于提交证明材料的问题学校提交证明材料的格式: DOC 、 RAR 、 JPG 文件, 以及文件大小不能超过 2M。五、具体截图操作 1. 问题学籍操作界面选择【学籍管理-> 学籍注册-> 问题学籍处理】, 如下图所示: ①直接点击查询, 可看到本校所有问题学籍信息( 含已处理和未处理) ,选中一条问题学籍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可以查看和该学生重复的其他学生简要信息, 包括问题学籍类型, 所在学校等信息。②进入主界面后, 首先在【业务操作> 未处理】, 然后再点击查询, 则可以看到学校未处理的问题学籍,根据实际情况即可进行变更、佐证、删除处理。③进入主界面后, 首先在【审核状态> 未提交】, 然后再点击查询, 则可以看到学校未审核上报的问题学籍,根据实际情况即可进行变更、佐证、删除处理。 2. 问题学籍的查看选中一条问题学籍记录, 点击查看按钮。查看本省内与该学生重复的记录(自 2015 年 1 月之前,我们只能看到本省内的重复记录, 经前几天查重后, 现在我们能看到全录, 但由于祖国宏伟, 幅员辽阔, 很多以前的区县旗都变为县级市, 系统中可能只显示县级市名称, 所以要想具体明确所在省或市, 需自己另外细查), 如下图所示: 3. 问题学籍变更学籍变更: 当学籍信息因录入错误出现重复时通过修改重复信息避免重复情况存在。步骤如下: ①选中问题学籍, 点击< 变更> 按钮。弹出学籍变更界面, 如下图②填写学籍变更后的信息,点击上传开始上传变更材料(注意: 材料大小不要超过 2MB , 但是可以上传多个材料)。点击保存成功将变更提交到部门核办。如果部门核办通过,则该学籍变为正式学籍。如果区县部门核办不通过, 那么学校须按照部门核办意见( 部门核办不通过, 需说明不通过的原因)重新进行问题学籍处理。 4. 问题学籍佐证学籍佐证,当本学生数据无错误时通过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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