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手抄本”《第二次握手》何谓“手抄本”?“手抄本”是指没有正式印刷出版, 而以手抄方式传播和保存的“书”。我珍藏的这本“手抄本”就是从别人“手抄”的《第二次握手》“抄”来的。没有看到过“手抄本”《第二次握手》的现在的年轻人可能要问:《第二次握手》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因何不印刷出版? 又因何被人你抄他抄?最后这本书正式出版发行了吗?如果正式出版发行了,你还珍藏它干啥?这些问题等我叙述完“抄”《第二次握手》的往事后,就能明白了。“文化大革命”开始时的 1966 年5 月,我正在松花江中游北岸松嫩平原上的一个小镇( 即后来家喻户晓的“活烈士”李玉安的居住地黑龙江省巴彦县兴隆镇) 的高中一年级读书。不幸失去考上大学机会的我,于 196 8 年 10 月回乡到生产队参加劳动, 1969 年 10 月被小镇的母校录用为教师。说来也怪, 既不是生在官宦之家, 也不是长在书香门第, 而是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的我, 却从懂事起就同书籍结下了不解之缘。但是,自“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就没有书看了, 因为学校图书室的所有中外文学书籍统统被“造反”的“红卫兵”当“封资修”烧毁了, 新华书店销售的中外文学书籍都被用大马车拉到爆竹厂做爆竹了。我当了中学教师后, 虽然在新华书店陆续买到了诸如贺敬之的《放歌集》、李学鳌的《放歌长城岭》、浩然的《春歌集》等书, 但因大量的中外文学名著都被当成“禁书”并被“批判”,所以无书可看,也就“饥不择食”啥书都看。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抄了一本《第二次握手》。那是 1973 年7 月上旬的一天下午,我(当时担任四年级的“学年组长”, 学校不分初高中) 正在办公室向班主任们布置明天各班级去工厂“开门办学”的工作时, 三学年的一个姓方的女老师敲门进来, 一看我在开会, 就对我说:“王老师,下班后你别走,我找你有点事。”我说:“有啥事, 你现在就说吧。”她说:“这事不能让别人知道。”说完就开门走了。下班的铃声响过后不一会儿, 方老师就来了。她见办公室就我一个人, 从衣兜里拿出两个红皮的笔记本后对我说:“这是我妹妹从在哈尔滨工作回家看望父母的一个同学那借来的两本抄写的小说。我知道你喜欢文学, 爱看书, 就想到应借给你看一遍。”我一听方老师找我是给我看两本抄写的小说, 就说:“前些日子别人借给我一本没有书名的小说,也是手抄的。写的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让人看了脸红的事, 我看了一半就给还回去了。你拿来的这两本要是也是那种书, 我就不看了。”方老师说:“这两本我粗略地看了看,可不是你说的那种。你要不看,我一会儿就给我妹妹送去。”听方老师这么一说, 我就说:“那我就看看吧。”方老师把两个笔记本交到我的手上说:“你要看可得快看。明天下午下班时一定要还给我,因为我妹妹说后天她的那个同学就回哈尔滨, 必须得把书还回去。另外, 这事你可千万别对任何人说。”下班回到家里, 和在小镇另一所中学当老师的妻子吃过饭后, 我把那两个笔记本从提兜里拿出来对妻子说:“这是我们学校方老师借给我的两本手抄的小说,她说看了觉得很好。来,咱俩一人看一本。”接着,就和也爱看书的妻子一人一本看了起来。我看的这本叫《第二次握手》,妻子看的那本叫《一只绣花鞋》。到快半夜时,我看完了。我之所以一气呵成地看完了这本小说, 是因为这本写三个科学家故事的小说, 不但写得引人入胜, 而且还写了周恩来总理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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