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为维护我院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的职业安全, 有效预防和控制其 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 降低职业暴露后感染艾滋病 病毒的危险性,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指导员则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 工作的通知》指定本预案。
一、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理原则
(一)及时处理原则 意外暴露后应立即对暴露部位进行紧急局部处理。 如需服用抗病 毒药物,则越早越好。职业暴露事件的处理最好在 24 小时内完成。
(二)报告原则 发生职业暴露的科室和个人要立即向院感科及院疫情管理委员 会报告, 院感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温江区疾控中心报 告, 以获取医疗和心理支持, 并在一旦发生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 况下,对个人及家庭生活予以救助和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三)保密原则 当事人发生暴露后,有关知情人员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 有关要求, 为当事人严格保密, 不得向外界和无关人员泄露任何相关 情况。
(四)知情同意原则
如经过职业暴露评价需服用抗病毒药物, 有关人员应告知当事人
有关利益和风险, 在知情同意和充分考虑利弊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是否
使用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在履行职业的过程中意外被艾
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的血液、 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胃肠 道黏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的血液、 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 破皮肤,而具有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可能性的情况。
三、 部门职责
我院各科室要重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问题, 按照或参照卫生部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员则》做好防护工作:
(一) 根据科室特点,制定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
则和操作规程。
(二) 相关部门组织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 暴露的防护技术。
(三) 为科室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
(四) 采用有利防止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安全技术设备。
(五) 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经常性监督和评估, 评估设备的安全
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六) 对有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进行定期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监
测,建立健康监督制度。
(七) 建立规范的暴露事件报告制度, 对每一次意外暴露情况做
详细记录。
(八) 为职业暴露人员提供职业暴露预防和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
处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九)协助解决因职业暴露给医务人员带来的心里负担、生活、 工作等问题,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四、 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医务人员一旦发生可疑暴露后, 应首先进行紧急局部处理, 一旦 确认,要立即向院感科报告,请专家进行危险评估、预防用药指导、 心里支持和随访。
(一)紧急局部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 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 75%酒精或 %碘伏消毒液进
行消毒 , 并包扎伤口 .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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