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界、场区噪音管理办法_secret场界、场区噪声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有效控制场界、场区的施工噪声,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噪声污染,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场所的噪声控制。
引用标准
GB/T24001-1996 idt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ZJYGS/SC02-200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4 术语
ZJYGS/SC02-200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5 职责
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负责组织各单位对噪声管理工作进行策划,并负责对场界噪声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场区噪声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各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并负责施工场区、场界的噪声管理工作。
6 管理内容与要求
环境噪声排放登记
项目经理部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施工,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技术人员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
噪声源及防治措施
工业噪声源及防治措施
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加强机械的维修保养,必要时可缩短维修保养周期,减少噪声污染。
施工噪音源及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的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场区、场界的噪声源产生的噪声污染制定防治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控制噪声污染的措施和方法。经有关部门审批后,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
对能产生噪声的施工段的施工时间,,在施工前必须经过建设管理部门批准,需要时由项目技术人员在环保部门备案。
增加昼间作业项目,减少夜间作业项目。
在敏感区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在城市市区范围的施工现场的木工棚等,产生噪音的场所必要时可做封闭隔音处理。
城市范围的房建工程土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建设完毕。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
加强泵送混凝土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平稳运行。
尽量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保养。振捣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要防止振捣棒空转。
模板、脚手架支架、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电锯上刷油,且锯速不能过快。
施工作业人员采用必要的劳动用品,减少厂区噪声对其影响。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标 准 值
土方阶段—昼间75dB,夜间55 dB
打桩阶段—昼间85dB,夜间禁止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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