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符号
表示数与数、式与式或式与数之间的某种关系的特定符号,叫做关系符号。 有等号,大
于号,小于号,约等于号,不等号等等。
等号: 表示两个数或两个式或数与式相等的符号,记作“=”,读作“等于”。例如:
=,读作三等于三。第一个使用符号“=”表示相等的是英国数学家雷科德.
大于号:表示一个数 (或式) 比另一个数 (或式)大的符号, 记作“>”, 读作“大于”。
例如:>,读作六大于五。
小于号:表示一个数 (或式) 比另一个数 (或式)小的符号, 记作“<”, 读作“小于”。
例如:<,读作五小于六。大于号和小于号是英国数学家哈里奥特于世纪首先使用的。
约等于号: 表明两个数 (或式) 大约相等的符号, 记作“≈”, 读作“约等于”。 例如:
π≈,读作 π 约等于三点一四。
不等号: 表示两个数 (或式) 不相等的符号, 记作“≠”, 读作“不等于”。 例如+≠,
读作一加三不等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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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符号
表示数与数、式与式或式与数之间的某种关系的特定符号,叫做关系符号。 有等号,大
于号,小于号,约等于号,不等号等等。
等号: 表示两个数或两个式或数与式相等的符号,记作“=”,读作“等于”。例如:
=,读作三等于三。第一个使用符号“=”表示相等的是英国数学家雷科德.
大于号:表示一个数 (或式) 比另一个数 (或式)大的符号, 记作“>”, 读作“大于”。
例如:>,读作六大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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