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开始在全县持续开展整治城市环境容貌“脏乱”工作,全面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较大提升,努力创建一个文明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构建和谐文明的新成安为目标,以创建文明卫生、安全有序、人民满意的城市环境为要求,本着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使城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民环境意识、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努力塑造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环境容貌治理活动,使主城区环境容貌发生彻底改变,基本杜绝城市“脏乱”现象,达到环境干净清洁、城市整齐和谐的目标。同时,针对突出问题,加以重点解决,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精细化。
三、治理范围
青云街(包括青云街)以西所有主次干道及邯大路(西县界至曙光路交叉口)、新兴路全段、东城大道全段、朝阳路全段。
四、治理方式、标准和责任分工
环境治理方式分为集中突击治理和常态管理两个阶段。7月13日至19日(7天)为突击治理阶段。在此期间,全民动员,各单位分包路段,打突击战。打扫卫生,规范牌匾,清理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集中治理,两办督查室、城管局、综合执法局联合逐一验收,达标后,根据分工进入常态管理阶段。
(一)突击治理阶段验收标准及单位分包路段:
1、环境卫生。要达到“四无六净”,即道路无污泥、淤水,无瓜皮果壳,无纸屑、塑料袋,无垃圾尘土;路面净、路沿净、树根净、人行便道净、墙根净、收水口、垃圾箱周围净、绿化带内净。
2、治乱。牌匾实施一店一牌,除牌匾门店名称的文字外,不得添加其它任何文字,门柱及玻璃等外立面不得粘贴任何广告。杜绝店外经营,沿街叫卖;建筑围挡铁板要保持干净、整洁;车辆按停车线停放有序。
3、各单位分包路段(见附件)。
(二)常态管理阶段要求及责任分工
1、治“脏”(县城管局负总责)
(1)对城区主次干道实行动态清扫保洁。夏季早6:00,冬季早7:00以前完成清扫作业,保证清扫质量;保洁时间为夏季早6:00至22:00,冬季早7:00至22:00;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积存,无纸屑飞扬。夏季主干道路面要洒水降温、降尘,做到风吹、车过不扬尘。加强广场、公园、游园管理,落实专人清扫保洁,达到环境优美、卫生整洁、安全有序。(县城管局负责)
(2)落实门前“五包”。沿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门店等,门前区域要包环境卫生、包花木管理、包墙面牌匾整治、包无店外占道、包车辆有序停放。管理部门要与沿街单位和门店签订责任书,在显著位置钉挂公示牌,明确
“五包”的内容、标准、范围和责任人。达到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花木管护完好、墙面牌匾整洁、无店外占道经营、车辆有序停放。建立沿街门店垃圾收集制度,每个门店配备专用垃圾收集容器,环卫部门提供定时、定点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建立沿街门店环境卫生星级达标评比制度,每年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授予相应星级门店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城管局、工商局、各沿街单位、各商户业主配合)
(3)垃圾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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