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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缕玉衣”骗贷案谈文书鉴定之现状.doc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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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缕玉衣”骗贷案谈文书鉴定之现状
  摘 要 本文从“金缕玉衣”骗贷案入手,仔细分析了文书鉴定同文物鉴定都存在的盲目崇拜专家、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分析现状,希望能引起法律人士对文书鉴定的法律制度的思索。
  关键词 文书鉴定 文物鉴定 检验手段 法律法规
  作者简介:吕娟,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员。
  中图分类号::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1-082-02
  
  近日有消息称,原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杨伯达等5名顶级鉴定专家,为华尔森集团总裁谢根荣自制的“金缕玉衣”做出价值24亿的天价评估,致使建行两位行长由此轻信了谢根荣的经济实力,在发现被骗贷6亿元后仍心存侥幸和幻想,不但不报案还继续为其违规提供资金4亿元,。对此,作为从事文书鉴定的笔者感触尤深:文物鉴定与文书鉴定可堪一比,二者在检验方法、法律监督、程序合法化、面临的困境等方面相似之处可谓多矣!
  就当下而言,文物鉴定与文书鉴定都处于盲目崇拜专家的时代,且有愈演愈烈、笃信不疑之势。自制的“金缕玉衣”能顺利被顶级专家鉴定为真品,同时估出天价的24亿,却唯有附和而鲜有质疑,何解?无外乎“专家权威”“行尊泰斗”光环笼罩下的理性迷失和头脑短路。同样,在文书鉴定界也有一个举国皆知的大案――龚如心“世纪争产案”,三名分属于不同鉴定机构的中国最权威的文书鉴定专家共同对该案遗书作出了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的真伪笔者自然不敢妄加评判,但是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规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真不知是哪家机构接受了委托,能把分属不同平级机构的三位泰斗联合一起检验案件,出具的鉴定书也不知盖的哪家机构的公章。该起检验鉴定的程序到底合不合法,笔者心里一直很纠结,相信有同行也有着和我一样的疑问,但是这三位是专家中的专家,如是的质疑一直未曾得闻。
  在盲目崇拜专家的同时,文物鉴定界和文书鉴定界还存在“相互不拆台”“同类不相轻”的潜规矩。由于文物鉴定行业特殊、从业者稀缺(每个城市的从业者都不过寥寥可数十几人),圈子极小人脸易熟,在“人前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传统思想影响下,同行之间在看到别人“或有的错误”时都习惯性地的不予置评或者含糊其辞。再者,从事检验的毕竟是人而不是机器,机器都不免出错,何况是人?谁也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犯错,即便出错也情有可恕,在墨守不拆别人台时,也会有自己犯错时别人也同样帮忙掩饰的心理,由此这个陋习也就深入人心,进而约定俗成了。

  在检验方法方面,文物鉴定与文书鉴定目前依以传统方法为主,即依靠专家学者们的学识、眼光和经验得出判断结论,而新的检验方法主要是依靠仪器的检验方法,如文物鉴定的碳14测年法、成分分析法;文书鉴定的拉曼光谱检测,却得不到推广和应用,究其根源都是经济原因。文物鉴定是文物界太多赝品,一旦采用新的检验方法,没有办法作假的话,就会牵涉到许多人的既得利益,而文书鉴定因为不受重视,根本没有经济实力推广新的检验方法。广州市检察院现有的文书鉴定仪器都是十多年以前的了,仪器保障不了,就算技术人员掌握新方法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文物鉴定与文书鉴定现在都靠人做主力检验手段,对于这种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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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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