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0名(其中:毕业生65名、在职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1、具有3年以上相应学科、学段从教经历的在职教师;
2、2010年、2011年、2012年尚未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经组织选派的特岗教师可应聘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2、其它条件
(1)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
(2)年龄要求:在职教师岗位:男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女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毕业生岗位: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特岗教师可放宽两周岁)。
(3)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必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个别急需专业课教师岗位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4)普通话要求:小学、幼儿园和中学语言类(语文、英语)学科教师应达二级甲等、其它中学学科教师达二级乙等。
(5)报考中学英语岗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报考小学英语岗位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时提供成绩单。
(6)除个别职教专业课教师外,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2年非师范毕业生应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自修考试)。
3、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成都市金牛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成都市金牛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至5月8日23时59分。
(三)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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