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世杰曾世杰曾世杰,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08 级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生, 来自四川凉山州的农村家庭。 2010 年3月 30 日晚 9: 10 左右在江安校区明远湖边制造凶杀案,造成一死二伤。 2010 年 12月 29 日,成都中院对川大学生曾世杰“因丑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 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判决中重申了一审复审采纳的司法鉴定意见, 认为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 并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其行为负责。 2011 年 02月 16 日,在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后, 姚飞律师已经和高院联系, 准备为曾世杰做第二次精神鉴定。中文名曾世杰国籍中国民族汉出生地四川凉山州职业大学生毕业院校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目录 1 人物简介 2 案情介绍 3 校方应对 4 分析评论? 总结 5 杀人原因 6 最新进展? 律师庭审异议? 庭审无精神异常? 律师表示会申诉? 相关报道? 律师心语 7 法院判决 1 人物简介编辑曾世杰(右四)与同学合影曾世杰(男),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08 级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生, 来自四川凉山州, 农村家庭。 2010 年3月 30 日晚 9: 10左右, 在江安校区明远湖边制造凶杀案, 造成一死二伤。案发现场当即被校园保卫巡逻人员和警方将其制服。 2 案情介绍编辑 2010 年3月 30 日晚,四川大学突发一起刑事案件。晚9: 20 左右,四川大学保卫处接到保卫巡逻人员和学生的报告,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08 级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曾世杰(男), 当晚 9: 10 左右在江安校区明远湖边,将艺术学院国画系 2008 级本科生彭某(女)杀死,将艺术学院环境艺术专业 2007 级本科生张某(男见义勇为)和轻纺与食品学院轻化工专业 2008 级本科生唐某(男) 砍伤, 当即被校园保卫巡逻人员和学生发现, 共同将曾世杰制服,并立即报警。具体案情学校配合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之中。 1. 表述事实,发生校园内的突发刑事案件。 2. 公安机关正在侦破中,案件事由等待公安机关的侦破结论。 3. 学校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伤者脱离生命危险,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正常。 4、学校对次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预案。 3 校方应对编辑闻警后,川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校长谢和平院士、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罗中枢、副校长安小予、校长助理张林以及学校两办、学工部、保卫处负责人,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县政法委、公安局分管领导以及学校各学院学生政工干部第一时间相继赶到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学校稳定。当晚 11: 00 ,校长谢和平院士、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罗中枢召开了相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全体学生政工干部参加的稳定紧急工作会, 就事件处理特别是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谢和平校长对做好应急处理和维护学校全面稳定提出明确要求, 要求学校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情,依法处理;同时竭尽全力救治受伤的学生。 4 分析评论编辑分析曾世杰对陌生路人施暴的理由, 是发泄自己的某种社会情绪, 用暴力的方式, 对自己的遭遇表达不满和报复。这有点像南平凶杀案的凶手郑民生,为了发泄自己对前女友和领导的不满, 把暴力强加在了无辜的小学生身上。在这种扭曲的心理状态下, 一个人随意杀人,就是一种严重的反社会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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