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灵璧五中班主任安全
目标责任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遵照“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中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学期及学年结束时有专题总结。
二、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交友安全等,并体现在班会课、安全教育记录中。
四、教育学生在教室、宿舍内不得私接乱拉电线,不点蜡烛,不向窗外泼水、扔垃圾,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出校门。深入宿舍了解学生的就寝情况,杜绝学生夜不归宿现象,。
五、教育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杜绝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妥善保管好财物,学生放学离开教室和离开宿舍要由责任心强、品质好的学生负责关好窗、锁好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确保学生守法率达到100%。
六、任何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其它活动。
七、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发现学生有心理问题,应及时疏导,并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
八、重视学生安全自救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使学生处乱不惊,从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九、如有学生旷课、人身伤害、火灾、财物失窃问题或事故,要立即向年级组、相关处室、学校汇报。
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得歧视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停学生的课,以免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各条,作为学校对班主任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依据。如因班主任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主管领导签字: 班主任签字:
灵璧五中(盖章)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3年度灵璧五中年级组安全工作管理
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意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切实做好学校的学生管理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根据县综治委和县教育局的要求,学校政教处与各年级组签订年级组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
1.充分认识学生管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安全无小事内涵。认真学习《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等国家、省、市和县、校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做到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学生安全教育方案,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联络各班安全信息通报员,不定期找召集会议,掌握情况。做到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方法得当、措施有力。
3.根据校团委和政教处的部署负责组织开展专题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出刊班级和包干的公共宣传栏,重点宣传交通安全、运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网络安全、男女同学不正当交往和消防等安全教育内容。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等资料的积累和材料归档工作。
4.加强班主任队伍的管理,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布置落实各项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措施,指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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