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一)总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些说,刑法就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二)概念分类: ①根据刑法规定范围的大小,可将刑法分为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刑法仅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②根据刑法适用范围的大小,可将刑法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适用于特定人、时、地、事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二、刑法的性质(一) 刑法的阶级性质①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 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②刑法的阶级本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刑法都是镇压人民的工具。③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它是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保卫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保护广大人民当前及长远的利益。(二) 刑法的法律性质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①刑法所保护的是所有受到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②刑法可以说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没有刑法作后盾,其他部门法很难得到彻底的贯彻实施,即充任“第二道防线”的角色。其二,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刑罚不仅可以剥夺财产,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剥夺政治权利,而且在最严重的情况下还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其三,刑法是直接用来同犯罪作斗争的法律。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一、刑法的创制 1 、早在建国初,我国先后制定了一些单行刑事法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为刑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同时开始了刑法典起草准备工作。 2、 1950 年—— 1954 年9 月,法制委员会起草了两个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 3、 1954 年 10月—— 1956 年 11 月,法律室共起草了 13 稿。 4、 1957 年6月 28 日,已写出 22 稿,准备提交全国人大代表讨论后,以草案的方式公布, 但因“反右”斗争的进行而搁浅。 5、 1961 年 10月—— 1963 年 10 月,经多次修改,形成了 33 稿,但因文革而又一次被搁置。 6、 1976 年 10 月粉碎“四人帮”后,从 1978 年 10 月开始,对 33 稿进行修改、补充,于 197 9 年7月1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7月6 日公布, 1980 年1月1 日生效。至此,我国第一步刑法典正式诞生。二、刑法的完善 1 、刑法完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1 )主观——刑法典观念上较为保守,内容上失于疏忽,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2 )客观——改革开放促使社会生活翻天覆地变化,新型犯罪呈现增长势头。(3 )基础——我国已陆续颁布 24 个单行刑法,为全面修改刑法奠定了基础。 2 、刑法修改的阶段: 第一,酝酿准备阶段( 1982 — )最高立法机关认识到刑法确需修改,并着手收集和整理材料; 第二,初步修改阶段( — )列入立法规划,并尝试草拟《刑法修改稿》。第三,重点修改阶段( 1991 年)主要对“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进行讨论。第四,全面修改阶段( 1993 —— )对刑法进行全面系统修改,草案拟改频繁。第五,立法审议通过( —— 1997 、3 )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 1997 年3月14 日通过。 1997 年 10月1 日施行。 3 、修改成果①新《刑法》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共 15 章。②从旧《刑法》 192 个条文增加到 452 个条文。③废止了类推制度,确立了罪刑法定制度。 4 、刑法修改的原则: (修改刑法的鲜明特色) A 、实现刑法的统一性和完备性。制定一部将方方面面的犯罪容纳在一起的法典。 B、坚持刑事法治原则和加强刑法保障功能。规定了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立足本国国情与借鉴外国立法经验相结合。如国际刑法规定的国际犯罪转化为国内刑罚的相关罪名。 5 、修改完善的特点第一, 及时回应经济和社会发张的需要, 注重对当前经济和社会领域中重要问题的刑法规制。第二,确立了刑法修正案作为刑法修改方式的基本地位。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一、刑法的根据 1. 法律根据: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我国刑法制定的法律根据。按照这一原则, ①刑法
高铭暄_马克昌《刑法学》__总论讲义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