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于迟到早退的规定.doc劳动法对于迟到早退的规定
迟到早退是企业很常见的现象,这时候有很多的人都会问迟到早退劳动法有规定吗?下面是我为你精心推荐的劳动法迟到早退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迟到早退的规定
1、首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定义迟到、早退。只有明确病假,事假等假期的工资计算方法。
2、所以建议你HR部门制定出一整套关于迟到早退的工资处理计算方法。但是一定要记住,站在单位角度上来说,迟到早退扣除的工资不能用“罚款”来解释。
3、首先一个人的工资如果是2000元,这个月的正常出勤工作天数如果是21天,每天工作暂且按八小时算,那么就是168个小时,。。不过这个比较烦,你还要算,所以如果你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在2000以上的,那么就定一个规定,迟到一小时,少发10元工资,这个在合法范围内。
公司迟到早退管理制度
迟到
1 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
2 员工迟到每次扣薪5元,当月迟到3次者记小过1次。第4次以上每次记小过1次。依次累计。
3 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后打卡而未请假者,以旷职论处。
早退
1 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打卡者为早退。
2 员工早退,每次扣薪5元,当月早退3次者记小过1次。第4次以上每次记小过1次。依次累计。
3 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15分钟前打卡而未请假者,以旷职论处。
员工迟到早退旷工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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