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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河北省机动车尾气检测培训班-PPT课件(精).ppt


文档分类:汽车/机械/制造 | 页数:约2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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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河北省机动车尾气检测培训班河北省环保厅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管理办公室安选 2010 年9月●北戴河前言ü指导思想:以两个文件为契机,以对机构管理、提高上岗人员业务为抓手,使机构健康发展。ü方法与思路:选定懂法规意识、业务强、素质高、操作经验、服务社会的人担任培训班教员。ü目标:交流达到全面业务素质提高。ü机动车尾气检测形势: 1、国内的(联防联控、空气污染与国家联网、大气法修订、部发言人透露的信息) 2、河北的主要内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法律依据?《河北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实施意见》解读?下一步工作安排机动车尾气检测法律依据机动车尾气检测整体思路: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一个办法、一部大气法、一个标准); 2、地方性法规、政策等; 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法律依据?国家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1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将汽车排气污染检验纳入初次检验、年度检验及道路行驶抽检内容。初次检验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汽车不发牌证;年检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汽车,不得继续行驶。对抽检的车辆,其排气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法律依据?国家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2、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已取得公安机关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车年检的单位,按照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 交通、渔政等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委托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船舶年检的单位,按照规范对机动船舶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法律依据第35条释义: (1)将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职责全部授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只负责牌证的发放和机动车检测单位的资质认定。(2)安检线、社会化环保检验机构只有获得省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才能按照规范对机动车进行年度检测。(3)未获得委托进行环保检验的按照《大气法》55 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法律依据?国家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3、新的大气法在第二节《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几个亮点:一是,各地可以对高污染车限行或限制;二是、《在用车委托检验》(必须经委托的检验机构、检验的按照规范进行)、《在用车定期检验》(不合格公安部门不得进行安全检验);三是、《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四是,《在用车检查与检测》(由县级环保部门在停放地完成检查与检测)五是,对在用车维修、强制报废、油品质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均在大气法里作为法律条文固定下来。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法律依据?国家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21861-2005 ),在本标准规定: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地方,排放(排气污染物测量)不再列入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法律依据?国家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5、国办发〔 2010 〕 33号文,在第六条就机动车污染防治做了具体部署。“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 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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