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说明第一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采煤工作面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2. 考核期内采煤专业无 2 人及以上直接责任死亡事故; 3. 按照煤矿企业单位批复( 核准) 的采场接替计划正常接替; 4. 放顶煤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和验收手续; 5. 检查资料齐全, 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 不得有虚假。第二条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 总分在 90 分及以上, 优良品率 100% , 工作面内无死亡事故; 二级: 总分在 80 分及以上, 低于 90分, 优良品率 80% 及以上, 无不合格品; 三级: 总分在 70 分及以上, 低于 80分, 优良品率 50% 及以上, 无不合格品。第三条检查评分办法: 1.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 满分 100 分。缺项时, 按下列公式进行折算: 本大项折合分数= 本大项标准分× 本大项检查实得分/( 本大项标准分数—缺项分数) 2. 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分三个等级: 优良品:“工作面支护”、“顶板管理”、“安全出口及端头支护”、“一通三防”、“两巷及文明生产”五大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 90% , 其它各大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 80% ; 合格品:“工作面支护”、“顶板管理”、“安全出口及端头支护”、“一通三防”、“两巷及文明生产”五大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 80% , 其它各大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 70% ; 不合格品:“工作面支护”、“顶板管理”、“安全出口及端头支护”、“一通三防”、“两巷及文明生产”五大项最低得分低于本项总分的 80% 。 3. 专业扣分项目及扣分标准:-8- (1) 安全管理。①考核期内, 因直接责任死亡 1 人事故, 采煤专业降一级,扣5分, 且专业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等级的最高分; ②考核期内因采煤责任造成瓦斯高值超限的, 一次扣 5分; ③考核期内采煤专业每发生一起重大非人身事故,扣3分; 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2分。(2) 考核期内未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或没有严格落实的,扣2分。(3) 考核期内未完成矿井煤质考核计划的扣 2分。(4) 作业规程( 措施) 管理①规程( 措施) 编制不符合要求,扣2分; ②规程( 措施) 审批不符合规定,扣1分; ③规程( 措施) 贯彻不符合规定,扣1分。(5) 对于工作面温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未按照规定时间整改的,扣2分。(6) 考核期内, 原煤产量考核计划、矿井采煤机综合开机率两项指标有一项未完成计划的,扣5分。 4. 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 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月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 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 采煤工作面个数。(2) 季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 季度内各月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3。(3) 年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 年度内季度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4。第四条有关说明 1. 资料部分检查主要指: (1) 工程质量自检原始资料; (2) 班评估或安全确认记录资料; (3)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复审、贯彻资料; (4) 采煤队按要求建立建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安全培训。-9- 2.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覆盖率: 矿井自查为 100 %; 上级部门验收检查时, 采煤工作面少于 10个, 覆盖率≥ 50 %; 采煤工作面多于 10个, 覆盖率≥ 40%。 3. 本标准中所提到的《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9号), 引用的条款随《规程》的修改而变动。- 10- 综采(综放)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单位:施工地点:得分:评定等级: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标准分检查及评分办法实得分一、质量管理工作(7分) (一) 顶板监测坚持支护质量和矿压动态监测, 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 有记录资料。 未按要求开展不得分。(二) 班评估 1. 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并悬挂在井下指定地点。 未按要求开展不得分。 2. 做好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记录, 记录簿内容齐全、完整。 未按要求记录不得分。(三) 地质预报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 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 并根据地质预报的内容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1 没有地质预报, 未制定针对性措施或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分。(四) 煤质管理 1. 作业规程、措施中有煤质管理专项措施。 无煤质管理专项措施不得分。 2. 根据煤层厚度合理控制采高。 在设备允许范围内, 未控制采高造成采矸的, 不得分。 3. 过构造时按措施要求进行回采。 未按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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