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评定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 1年, 可认定为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 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 1年, 可认定为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年, 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 1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 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 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 可晋升工程师( 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 在本专业工作 -3 年, 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二中级工程师评定原则《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 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2 )研究、设计部门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 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 能吸收、采用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 、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 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 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如材料多可以分成 2册): (1 )材料目录; (2 )学历证书(复印件) 1 份; (3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 (4 )聘任书(或聘约书) (任期内连续) 1 套; (5 )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 5) 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 1 份; (6)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复印件), 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 45 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7) 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 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 《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 1份; (9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 1 份; ( 10)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近两年年度考核表) 1 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1 )材料目录(本册); (2) 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 复印件), 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1 套; (3 )研究成果(复印件) 1 套; (4 )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 套。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 3 份; (2) 《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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