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查组巡察工作流程分解表
区委巡察组(专项)巡察工作流程分解表 工作流程 工巡察作要点 巡察工作主要内容 注意事项 负责部门 一、巡察 准备 (一)调配巡察组人员 按照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调配巡察人员 1、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抽调专业人员 2、巡察办负责人员调配 巡察办 (二)动员部署 全体人员参加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1、起草领导小组讲话、主持词、会议议程、座次表及其他需印发、宣读材料; 2、确定参会领导及人员; 3、发布会议通知; 4、协调参会领导时间安排; 5、联系新闻媒体及其他事项。
巡察办、巡察组全体人员 (三)建立组务会、党支部 1、健全组务会开展对巡察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2、各巡察组成立巡察期间临时党支部; 3、相关材料报送巡察办。
1、各组存在意见分歧不一致时由组长决定; 2、对重大问题意见分歧将不同意见反映给领导小组或巡察办; 3、各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和巡察办、被巡察党组织沟通 巡察办、各巡察组 (四)组织培训 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巡察工作有关文件和上级精神 巡察办、巡察组全体人员 (五)听取情况介绍 1、巡察办听取区纪委统管派驻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区纪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区检察院、区审计局、区信访局等部门介绍被巡察党组织情况; 2、巡察组听取被巡察对象主要负责人介绍被巡察对象情况。
各部门需提供2份被巡察党组织情况书面材料报送至巡察办 巡察办、各巡察组 (六)搜集情况 巡察组根据需要协调区委组织部、镇街组织室调阅有关人员任免文件。
巡察办、各巡察组 (七)预研重点专项问题 根据掌握情况对重点问题进行提前研究考虑 各巡察组 (八)制定巡察工作方案 各巡察组制定巡察工作方案 进驻前各组将工作方案报巡察办备案 巡察办、各巡察组 (九)起草讲话 各组起草组长动员会上讲话 各巡察组 (十)协调进驻事宜 1、巡察办通知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准备工作; 1、巡察办组织召开被巡察党组织联络员会议; 巡察办、各巡察组 2、巡察办准备巡察所需举报箱、信访电话、电子邮箱等。
2、巡察办要协调好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对接。
(十一)沟通情况 进驻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任务和安排。
对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巡察时以适当形式通报镇(街)党(工)委主要负责人 各巡察组 二、巡察了解 (十二)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动员会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和要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
1、巡察办负责同志需参加镇街、区直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巡察工作动员会; 2、会后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巡察工作动员会情况; 3、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张贴巡察公告发布动员会信息和巡察组联系方式; 4、各组组长审定新闻稿并报送巡察办。
巡察办、各巡察组 (十三)听取汇报 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专题汇报以及其他部门专题汇报 各巡察组 (十四)列席会议 根据需要巡察组成员可列席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会议 列席人员由组长确定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各巡察组 (十五)召开座谈会 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应围绕巡察任务和目的开展 各巡察组 (十六)组织问卷调查、民主测评 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开展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 问卷调查可采用普遍调查、抽样调查等 各巡察组 (十七)受理信访 按照《关于巡察信访件的处理意见》处理收到的信访件 1、信访应由专人负责; 2、巡察组移交信访件应逐件登记并有签收移交目录应留底; 3、信访件移交不能采取“打包”形式。
各巡察组 (十八)组织个别谈话 1、确定谈话对象; 2、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盯紧“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个重点”、围绕专项问题制定谈话提纲 1、“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巡视整改情况; 2、重点关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3、个别谈话一般由两名巡察工作人员参加涉及重要问题的需单独约谈的由组长批准 各巡察组 (十九)抽查核实 巡察组提出拟抽查个人有关事项的名单及需抽查项目由 巡察办、各巡察组 巡察办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后转区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进
区委巡查组巡察工作流程分解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