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doc合同会签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预防和控制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维 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我公司对外签署的关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或其他同类法律文本。
本办法适用于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管理。格式合同是指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 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但已作充分说明的合同。非格式合同是指除格式 合同外适用某项业务或管理事项,依据实际情况而由双方具体商定内容而形成的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查、修改、印制、签署、履行和 档案管理等行为和过程。
第四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法律审查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 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合同的管理部门包括主办部门、法律审查部门、印章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
部门。各有关部门按其职能分工分别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第六条主办部门的职责
(—)负责合同项目的提出,进行可行性论证,资信调查;
(二) 组织合同项目谈判;
(三) 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四) 起草合同文本;
(五) 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六) 负责合同归档管理。格式合同签订后递交行政、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备 案;
(七) 保管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八) 组织合同的履行。并负责向有关领导报告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九) 对合同履行中的问题提出补救措施并落实;
(十)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七条法律审查部门的职责
(-)负责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对主办部门进行法律指 导;
(二) 负责制订公司格式合同文本;
(三) 负责非格式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编号;
(四) 参与重大合同、涉外合同的起草或谈判;
(五) 指导合同的起草、签署、履行、归档等合同管理工作;
(六) 建立非格式合同台帐,监管、督察合同的履行,提示合同履行时限;
(七) 负责处理合同发生纠纷后的诉讼事宜。
第八条印章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签署时的用印事宜。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各类合同档案。
第三章合同文本的起草
第十条经营管理中经常使用,又相对成熟的合同,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制 订格式合同文本。
第十一条主办部门起草非格式合同应遵循以下程序:
(-)主办部门根据合同的对象、范围、用途等草拟合同文本。凡国家或行业有 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合同文本的基本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名称或姓 名和住所、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 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主办部门草拟合同需要协办部门配合的,将需要协助的内容和方式作出书 面要求,协办部门应在其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协助工作;
主办部门草拟好合同文本后,经各协办部门负责人会签同意,将合同文本 送交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审查,并介绍合同背景和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合同的起草应由己方承担或以己方为主,语言应严谨、准确。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第十三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
合同会签及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