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供电公司调度大楼亮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湖北荆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路灯工程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市政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专用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荆门供电公司调度大楼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调度大楼
工程内容:亮化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大楼亮化(详见预算表)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根据行业标准满足通电亮化条件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元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荆门市城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合同条例》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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