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金汇食业有限公司内金汇食字〔 2013 〕 037 文件编号: JH/QZG37 签发人:牛运喜产品质量溯源制度编制:办公室审核:马爽主编:牛运喜审批:牛运喜发布日期: 2013 年4月8日产品质量朔源制度目的为了防止在产品实现中混淆和误用产品, 更好的分析失效产品并采取纠正措施, 并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性。确保产品能追溯至其原始状态。范围适用于企业采购、生产、交付的产品。定义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产品的历史。职责(一)供方: 负责对提交给企业的产品进行标识; (二)资材部: (1 )负责监督供方对提交给企业的产品进行标识; (2 )负责标识购进物品的产品属性; (三)信息技术部(1 )负责标识经监视和测量后产品的状态; (2 )负责监督仓库、生产现场物品的标识情况; (3 )负责追溯产品的形成过程; (四)装配车间: 负责标识生产过程产品。管理方法(一)产品标识的内容: 企业对产品进行标识,主要标识以下内容: (1 )产品属性: 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加工日期(批号)、数量等。(2) 监视和测量状态: 可包括: 待验或合格或不合格或待定、测量人员、测量日期、批量等。(二)标识的方式: 可采用挂牌、挂贴标签、分区域等方式; (三)原料的标识(1 )原料的属性标识①如供方所提交产品的标识已清楚地表明了产品的属性或者产品与其它产品差别显著容易辨别,企业可以不再对物品进行标识; ②凡是不符合以上标识要求的原料, 由资材部负责标识达到要求; ③仓库使用分区域、贴产品标签等方式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的材料进行标识; (2) 原料的测量/ 验证状态的标识: 原料在未检验之前不作任何标识, 检验后合格品入仓, 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区内并做好退货或者交换成品的工作准备。(四)在制品的标识(1 )产品属性: 如在加工过程中产品本身无法识别而又要转到下工序时, 应对产品进行标识, 由上道工序车间挂贴《质量工序记录》; (2 )监视和测量状态: 未进行规定的监视和测量之前不作任何标识; 监视和测量之后合格品由质检人员在《巡检记录表》签名, 不合格品质,质检人员不签名,由车间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五) 成品的标识: 未经过成品检验的产品由生产车间挂贴《质量工序记录》;检验后所有合格的成品必须在《质量工序记录》上由检验员签名,在《质量工序记录》上必须注明: 产品名称、型号/ 规格、出厂批号、客户名称、生产日期等:检验后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由信息技术科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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