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领域问题对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几点思考目前,我国民族、宗教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不少。有一类问题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深刻变化引起的, 总体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属于教育、管理、引导问题。还有一类是西方敌对势力不愿意看到一个统一、富强的中国崛起于当今世界, 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实行渗透和颠覆, 这类矛盾属于敌我矛盾, 是要针锋相对开展斗争的问题。关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和反分裂斗争的关系问题尽快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搞上去,尽快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 既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也是反分裂斗争的最重要物质基础。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并不意味着团结、稳定的问题,尤其是反对分裂主义的问题自然而然就可以解决了。在这个问题上,前苏联和南斯拉夫的教训非常深刻。两国都有扶持发展程度较低民族的政策, 力度也不算小, 但政治导向不对, 结果一切落空。如苏联搞加盟共和国制度,宪法规定各共和国有权通过“自决”自由退出联盟, 原以为只是说说而已, 没想到几十年后闹成真的了。英国前首相撒切尔 1991 年谈如何瓦解苏联时说: “我们的政策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利用苏联宪法上的漏洞。苏联宪法在形式上允许任何一个加盟共和国(只需凭着共和国最高苏维埃的简单多数) 只要有意即可迅速脱离苏联。当然, 由于共产党和强力部门的凝聚作用, 长时间里这一权利实际上很难实现。但这一宪法漏洞还是给实施我们的政策留下了未来的可能。”南斯拉夫把各共和国、自治省的自治权力绝对化, 不仅各共和国、自治省只用本民族的干部, 甚至在中央一层搞各民族“轮流坐庄”, 原以为有利于把不同民族拢到一起, 没想到导致民族的分野越来越明晰和政治化, 民族间的矛盾和问题不但没有如制度设计者所希望的那样趋于消弭, 反而不断加深, 最终成为导致国家解体的重要原因。我们在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 必须使我们的制度设计更有利于增进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必须及时化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必须毫不手软地整治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活动。要使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过程同时成为加快民族地区同其他地区之间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及干部的对流的过程, 成为促进各民族团结交融的过程, 成为巩固国家统一和中央权威的过程。换句话说, 对民族地区每一项经济投入, 都要赋予增强团结、维护稳定、巩固国家统一的意义,都要考虑到产生经济、政治两方面效果。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经济领域各种生产要素加快跨地域流动, 这种流动无论规模还是速度都是空前的。这一趋势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容易,各民族关系更加密切。比如, 各民族群众更多更广泛地混居, 少数民族群众更加乐意学习国家通用语文。我们的政策取向应当是顺应这个趋势, 深化这个趋势, 使之不可逆转,使“三个离不开”不仅是一种愿望和倡导, 更是一种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关系。从我国当前民族分布的现实出发, 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中, 民族因素和地域因素的考虑仍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并存, 但随着民族混居程度的加深, 随着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和文化水平的提高, 要有意识地向强调地域因素的方向引导。也就是说, 经济支持要更多强调以自然环境艰苦、群众生活贫困等地域因素为标准,更多强调对贫困地区、对生活在那里的所有民族群众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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