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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职业暴露的医学管理
定义:职业暴露的医学管理包括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职业安全知识及处理程序。
为了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安全,减少不规范的医疗操作造成的医源性感染,在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或其他体液时,医务工作人员应该坚持采取必要的防护,避免直接接触。
1、暴露部分的处理
医务人员的完整或有破损的皮肤或被病人的血液或血性体液溅到时,应该立即用肥皂和水充分清洗被溅到的部位;如果暴露的部位是粘膜(如果结膜、口腔),那么应该立即用大量流水冲洗所暴露之处。当医务人员被可能带有血液的器械扎伤或割伤后,应该及时挤压受伤的局部,鼓励出血,同时在流水下,用肥皂清洗伤口,然后在受伤的局部进行消毒。
2、报告
医护人员个人在作好暴露部位处理后,立即、主动向院感控办报告,以便尽早征求专家对该次职业暴露的处理意见。报告的要点包括:暴露的日期及时间;暴露发生的过程;暴露的严重程度;暴露源病人的情况;暴露的工作人员身体状况。
3、评估
处理职业暴露的专业人员通过上述信息,明确了暴露的种类、体液类型和暴露的体液量、暴露源的现状、暴露者的易感性,评估该次暴露造成暴露者发生传播危险性的大小,作出暴露者是否有必要采取预防性用药的决定,以及使用基本或强化暴露后预防性治疗方案(PEP),具体用哪些药。
4、实施职业暴露后预防性治疗(PEP)
一旦决定实施PEP,原则上越早开始预防效果越好,最好在暴露后1-2小时之内开始。
5、随访
不论暴露者个人有否进行暴露后预防性治疗(PEP),院感科都应该对暴露者进行定期血清学随访。
6、咨询和健康教育
不管暴露者是否需要预防性治疗(PEP),院感科都应该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以缓解其心理压力,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进一步播散。
二、医务人员防护的原则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
2、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①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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